[新闻] 女教授外遇人夫“你的年羹尧真黏” 不爽

楼主: q347 (捕快)   2023-11-06 10:08:35
女教授外遇人夫“你的年羹尧真黏” 不爽绿帽夫用她电脑抓奸提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552843
台中市罗姓女子是已婚大学教授,但被丈夫指控与已婚的王姓医生有染,罗夫从妻子的电
脑中发现罗女与王的对话纪录及出游证据,甚至有“办完正事让你做到爽翻天”、“你的
年羹尧真黏”等亲密对话,罗夫据此求偿,民事获赔30万元确定,但罗女认为丈夫使用她
电脑的电磁纪录,妨害隐私,台中高分院仍认定此案虽触法,但“情堪悯恕”,判拘役20
天,缓刑2年确定。
判决指出,罗姓女子是中部某大学教授,与丈夫是高中同学,交往后结婚生子,但罗女因
为工作关系,与中部某医院、已婚王姓医生有染,罗女丈夫在2019年间,无意间从妻子的
笔电、电子信箱、通讯软件LINE发现,罗女与王的通信、对话资料,前往新竹地区消费纪
录,以及二人的合照等资讯后,发现罗女与王有侵害配偶权的行为。
罗女丈夫发现,罗女与王传送亲密、暧昧的对话讯息,包括“我就说,等我办完正事就让
你做到爽翻天”、“你的年羹尧真黏”、“第三不可能,现在正流血”、“脚踏两条船的
工作吗?还是正真的”、“谁叫你找个不爱的还生一窝,找到爱的又得生一窝”、“下腹
很疼,很久没这么痛了”等语。
罗女丈夫据此向罗女、王男求偿100万元,台中高分院判二人需负连带赔偿责任30万元,
全案确定,不过罗女认为,丈夫无故使用她的笔电、电子信箱、LINE等电磁纪录,已侵害
隐私权,因此委由律师提出妨害电脑使用的告诉。
全案在台中地院审理时,认定已逾告诉期,谕知公诉不受理,后经罗女上诉后,台中高分
院发回台中地院审理。
一审厘清此案未逾告诉期,也审酌罗女丈夫在侵害配偶权中提供的电磁纪录,内容是罗女
与王男的LINE对话纪录、电子邮件往来、出游互动照片等,属个人私密资料,不是公开的
言论、活动,仍受有隐私权保障。
合议庭认定,罗女丈夫虽是因检视罗女笔电,发现此案电磁纪录,蒐集到侵害配偶权事证
,但不代表罗女丈夫可任意取得该电磁纪录,认定罗女丈夫侵害隐私权,判拘役20天,可
易科、缓刑2年。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维持一审认定,认为罗女丈夫行为有所不该,已触法,但仅将该电
磁纪录作为诉讼使用,没有挪用他处,“情堪悯恕”,维持一审原判,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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