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monnom》 之铭言:
: 〔记者苏孟娟/台中报导〕台中市议员曾朝荣指出,台中市政府交通裁罚岁入预算激增,
: 今年光1到6月就已开罚逾17亿,今年交通罚单收入恐破30亿,根本是把“人民当提款机”
: ,不少民众反映车停骑楼都被开罚,吁市府改善,在未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警方应以
: 劝导为主;台中市副市长黄国荣指出,会请警局研究加强劝导。
“在未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
交通规则的存在意义
= 维护交通安全
交通规则遭到破坏
= 交通安全受到风险
请问要怎么在违规的状态下
保证交通安全?
有些规则即使遵守了都还是有风险
还有存在违规但不影响安全的喔?
啊不就告诉大家这些法条都是垃圾
还是台湾人心中某个角落
还是存在希望骑楼被障碍物占满
然后去走路边被车撞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