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工作职缺】约雇人员
【工作内容】
1.办理技职教育相关业务等。 2.其他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1.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
2.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并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相当之训练6个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经验者。
3.熟谙高级中等教育法、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令业务
。
4.具电脑公文书制作及处理能力。
5.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回避任用及第28条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地点】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台中市雾峰区中正路738-4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时至下午5时30分(午休1.5hr)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终1个月(按到职月份)
【薪资范围】
录取者每月按280薪点支给报酬,折合新台币36,316元
(另须自付劳、健保及提缴退休金)。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高中组实习科林小姐收(连络电话:04-37061155)
【其他备注】
雇用期间自报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报名方式限通讯报名,请检附公务人员履历表
履历表格式请至“铨叙部网页/服务园地/常用表格下载/任用”下载)
余相关事项详见事求人:https://ppt.cc/ftEh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