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遭霸凌轻生案校长拔官 卢秀燕:支持教育局严惩
责任编辑 吴家瑜 报导
发布时间:2023/04/14 12:48
最后更新时间:2023/04/14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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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高中生轻生案,台中市教育局决议处分校长大过1次、拔除职务,并退回学校调查报告。台中市长卢秀燕今天表示,校长未预防事件发生,事后未积极处理,当然不适任。
台中市议会今天召开会议,卢秀燕会前受访指出,校长在整个过程中,没有预防事件发生,事后又没有积极处理,身为一个校长,当然是不适任,所以拔除校长职务,对于教育局加重处分、记大过,给予支持。另外,前学务主任送教评会,他如果真的不适任,也应该要摘除教师资格。
台中市某高中生疑遭师长霸凌今年2月轻生,台中市教育局3月24日将校长等7名涉案人员调离现职,前学务主任暂时停聘3个月,日前校事会议决议,前学务主任、主任教官以及2学务创新人员有不当管教,各别移送考核会、相关委员会议处。
有关校长的惩处,教育局召开校长考核会议检讨究责,决议处分记大过1次;并认定已不适任校长一职,依据高级中等教育法第17条及第15条规定予以解除校长职务。(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