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充电车格 7月起收费
2023-03-26 00:58 联合报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7056668
记者余采滢/台中报导
台中市推广低碳运具,设有298处有充电装的电动充电车格,而且免收停车费,先后传出
占用车格、揪团充电等乱象。台中市交通局表示,今年7月起采累进费率收费,停充电车
格却不充电视为占用,除停车费照收,还将拖吊与开罚;电动车停一般公有停车格仍免收
费。
台中市停管处表示,充电车格爆发占用问题,去年3月起试办26场公有路外停车场充电车
格,采累进费率收费管理,充电时不收费,试办后平面停车场充电车格83%为闲置状态、
充电行为约13%、停车占用约4%,立体停车场充电车格50%闲置、充电行为50%,收费可改
善占用问题。
交通局长叶昭甫说,7月起公有路外停车场充电车格开始收费,采累进费率,第1小时20元
、第2小时起每小时40元,各种月票或优惠证件皆不适用;与民营慢充站每小时50元相比
,公有充电车格费约打8折,未来视使用率滚动检讨费率。
叶昭甫强调,市府持续推广各项绿能措施,电动车若停放于台中市公有一般停车格,仍免
收停车费,但充电车格属于专用车格,为避免占用等不当使用情形,7月起改为收费管理
,避免占用或揪团充电等争议。
交通局指出,充电车格有专用性质,不管电动车或燃油汽车,停放在充电车格却未充电即
属于违规占用行为,现场将设置检举QR-Code,除照常收取停车费外,依停车场法将拖吊
开罚,最高可罚600至1200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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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交通局预计今年7月1日上午8时起实施充电车格收费,落实使用者付费精神。图/
台中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