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们市府要抄台南,先让行人号志的绿灯先亮,车辆的号志绿灯再亮,说这样有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讲难听一点就是减少“路杀”事件
我个人是觉得啦!行人绿灯先亮,让行人先走确实会比较有助于让驾驶意识到,前方有路人
不过在台中生活这些日子,很多机车、汽车的驾驶根本凭感觉,号志根本参考,感觉快绿灯或是红灯号志还剩两秒就先冲了
我举秋红谷那台湾大道的例子,行人要过那边的马路,是要看车子的脸色,就算走在斑马线,号志是绿灯,根本也没在让的!
更别提版友提到的郑功进还有刘士州这种议员,罚单开太多也在靠北,新闻大家随便查都有,我就不附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