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si0903 (CJH)》之铭言
: 我家隔壁的小巷子(西屯路三段141巷),可以短短的不到两个月内挖了起码超过三次(
: 下水道埋设、台水、建商、台电),重新铺路面一次(刚铺好后,台电承包商又来挖,然
: 后重铺路面有够烂),我打1999投诉了,一来造成出入不方便,而来噪音问题,再来造成
: 大量浪费公帑。我觉得很无奈 都什么时代了,不能整合一下吗?
原po自己都写了 除了第一个铺设下水道应该是市政府管的以外,先不论建商,台水、台电
就是中央单位,看到下面的这样也要带风向抹颜抹卢?
如果市政府强制不准台水、台电动工,居民断水断电你才高兴?
原po讲得的确是问题,每个城市都遇到这个问题,不同单位申请要并在一起不容易,可以要
求的应该就是市政府要管铺平复原的品质不能那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