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车占用道路成“路霸” 中市环保局吁回收拿奖金
资料来源:联合报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6700352
记者 余采滢
废弃车辆占用道路及停车格,形成路霸,也衍生环境脏乱问题。台中市环保局统计,最常见废车占用停车格,今年1月至9月间共张贴4399辆,拖吊移置2802辆,呼吁民众如有老旧车辆不再使用应该报废回收,不仅可领回收奖励金,汰旧换新还有购车补助金。
环保局表示,占用道路废车影响市容,列为清洁队环境巡检重要查报工作之一,民众也常透过1999陈情检举,巡检人员最常见的是民众利用废车占用停车格形成路霸,经统计台中市今年1月至9月间共张贴4399辆,包括汽车730辆、机车3669辆;拖吊移置2802辆,其中汽车230辆、机车2572辆。
南屯区清洁队长陈秀玲说,占用道路废弃车辆依“占用道路废弃车辆认定基准及查报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车辆脏污、锈蚀、破损、外观上明显失去原效用,及失去原效用的事故车、解体车,经勘查认定张贴及拖吊。
陈秀玲说,未悬挂车牌废弃车辆,清洁队于车身张贴清理通知书限期48小时清理,逾期无人清理,将先行拖吊移置,同时于环保局资源回收网上公告14日;有悬挂车牌废弃车辆,则由警察局于车身张贴清理通知书,并书面通知车主限期7日清理,逾期无人清理,则通知环保局先行拖吊移置。
环保局表示,私有地遭弃置废弃车辆,若车辆非属所有权人所有,可依“台中市公私有土地未悬挂车牌废弃车辆清除处理自治条例”第5条规定,检具非其所有,且未经同意停放声明书,请求环保局辖区清洁队协助清除。
台中市南区的巷弄一处私有空地遭弃置废弃车辆,辖区清洁队巡查发现,发函给地主,并经地主填写“停放公私有土地未悬挂车牌废弃车辆声明书”,后续张贴拖吊移置单,并予以拖吊车辆,还给街坊邻居干净的环境。
环保局长陈宏益表示,民众如发现有牌的废车占用道路,请抄下车牌、厂牌、颜色、车型及所在地址,并通报警察局;如无牌废车可通报各区清洁队,也可利用1999或陈情整合平台,或至环保局资源回收网(https://reurl.cc/ER2rm0)通报。
陈宏益呼吁民众积极报废回收,如有老旧车辆不再使用,可上“废车回收一站通”网站(https://reurl.cc/qNm5Kq)申报废,申报废满10年汽车可领回收奖励金1000元、满7年机车可领回收奖励金300元,车体交付废车回收商时,还可得残值变卖金;如汰旧换新还有购车补助。
备注:不用的汽机车占地真的很困扰,不然临停都找不到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