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法10年内酒驾累犯须公告 中市公告首波2累犯姓名照片个资
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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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交通局12日上网公告酒驾累犯者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首波公告酒驾累犯名单有2人,皆是109年期间第1次酒驾经裁决后,又于今年4月初第2次酒驾被警方拦下开单,符合酒驾新法10年内酒驾累犯须公告的规定。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酒驾新法于今年3月31日起施行,针对屡次酒驾或拒测违规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于10年内第2次累犯,除了加重罚锾、吊销驾驶执照及道安讲习等处分,并公布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台中首波公告的酒驾累犯名单有2位,其中1位于龙井区及乌日区违规酒驾被拦查;另1位则是在北区及北屯区有违规酒驾情形,2位都是累犯。配合酒驾新法施行,市府已于网站上设置酒驾及拒测累犯公告专区(ttps://pse.is/46r4ps,公告揭露驾驶人全名、照片及违法事实等资讯,期望能对酒驾者产生吓阻警惕效果,避免酒驾肇事悲剧发生。
交通局强调,“酒驾零容忍”是市府一贯的态度与作为,市府警察局已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执行“扫除醉犯”专案,今年3月起也再度执行“扫除醉犯2.0”专案勤务作为,视辖区治、交安特性,针对易发生酒后驾车时段、路段及区域,改变现行“定点封闭式”取缔酒后驾车专案路检勤务,以24小时全天候分散(小蜜蜂)机动全面巡守,结合重点守望或盘查等勤务执行拦检,借由多盘多检的勤务攻势,以吓阻存有侥幸心态的驾驶人。今年3月31日至4月30日与去年同期比较,酒驾A1类交通事故减少2件、死亡减少2人,显见已有效防制酒驾事故发生。
交通局呼吁,请民众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后可以寻求酒后代驾、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驾违规,酒驾违规除需缴纳罚锾、吊扣(销)驾驶执照、参加道安讲习外,累犯者将公告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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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早该这么做了,好吗?
有本事喝酒,没本事叫车?
全台湾各县市都应该学一下
把这些人照片什么的都公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