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集体虐婴案 负责人重罚30万、托婴

楼主: fspmlp (剩下就是你们的事了)   2022-03-01 12:43:06
台中集体虐婴案 负责人重罚30万、托婴中心停办1年......
2022/03/01 10:22
3托育人员裁罚15万并公告姓名
〔记者苏金凤/台中报导〕台中市华兴托婴中心虐婴案,经过社会局重新全面调查,今日公
告裁处结果,3名托育人员黄昀恩、简淑贞及林瓘萍对众多幼童有多次、反复不正当行为,
违反儿少权法,各加重裁罚15万元并公告姓名,10年内不得担任儿少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托
婴中心负责人简淑喜对托婴中心照顾管理有重大疏失,依儿少权法加重裁罚30万元,托婴中
心停办1年并公布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华兴托婴中心去年发生一件虐婴案,女婴家长报案后,社会局以为只有女婴遭虐,在调查后
结案,但今年2月遭虐女婴家长与另一位遭虐男婴家长在时代力量陪同下,指不止一位婴儿
受虐,社会局展开调查,竟共有5位婴儿受虐。
社会局今天公布对华兴托婴中心虐婴案裁处结果,调查发现,黄、简、林3名托育人员除了
不当对待,还有拉、拖等习惯性不当照顾动作,因为幼童都不到1岁,脑部和头骨尚未发育
完全,这些不当照顾动作极有可能造成伤害。
社会局强调,托育人员为专业照顾人员,有义务避免危险发生,但黄、简、林3名托育人员
明知可能造成幼童受伤,仍故意为之;且托育人员有责任通报义务,却漠视其他托育人员不
妥适的照顾行为。
社会局依违反儿少权法第49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加重处以15万元罚锾并公布姓名,10年内
不得担任儿少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此外,托婴中心负责人简淑喜未能监督托育人员,照顾管理上有重大疏失,社会局依违反儿
少权法第83条第1款规定,加重处以30万元罚锾,托婴中心停办1年并公告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社会局表示,裁罚公文除了发给托婴中心,也会以挂号寄给收托幼童的家长,上周社会局已
发文给托婴中心,要求尽速举办家长说明会,市府将提供家长法律扶助服务。针对审阅监视
器画面合理期间、不当行为认定及裁罚适切性等,社会局已着手研拟更加客观明确的标准,
使未来的调查和处分程序更加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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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itezealman   2022-03-01 15:26:00
不是说不违法? 没有媒体爆料就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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