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顶加违建起火夺3童命 中市:既存违建须

楼主: aaaba (小强)   2021-04-23 10:17:29
顶加违建起火夺3童命 中市:既存违建须修法加强管理
联合报 记者陈秋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97769
台中市中区中华路一处透天民宅顶楼加盖出租,昨天深夜传出火警,三名未满6岁幼童死
亡。都发局表示,这处属1995年以前的既存违建可缓拆,但分租就违法,最高可罚款30万
元丶强制拆除,是否涉及公共危险罪还须检方认定。
台中市都发局指出,全市目前9万多件违建待拆,一年可拆近千件,每年预算一千万。因
违建数太多采分阶段处理。
都发局表示,违建物屋主的行为违反建筑法第25条不得擅自建造。根据台中市违章建筑执
行原则,只要屋顶超过三个单元或加盖第二层可以先勒令停止使用,屋主如果拒不改善会
优先排拆。
都发局指出,中华路这处顶楼加盖是1995年的既存违建,这一类的建物依法可缓拆,都发
局针对潜藏的公安危机,已着手研究修改相关办法加强管理。
心得:
目前 9 万件待拆,一年可拆 1 千件。这代表什么呢?
台中市违章建筑案件统计
https://www.ud.taichung.gov.tw/1470893/post
109年1月:89900
110年1月:96464
过去一年增加 6500 件
所以说,各位违建盖下去,只要没夸张到上新闻出风头,默默排队等待拆除的话
理论上可以等个快 100 年没问题。
不知道市政府是脑袋有问题还是装死
唯有新违建当年盖的优先拆除,才能先遏止违建新增加的数量
等违建增加数量停滞之后,回头拆旧的,这才拆得完
结果现在不是耶!
只有“兴建中”违建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原则,市政府才认定是必拆
但即使“兴建过程中”被检举,市府可能会因为某种因素,等到建好了才有人力来取缔
到时候又落成一件百年违建了!
盖个违建可以使用几十年快一百年,几乎等于不会被拆吧!CP值夭寿赞!
回到标题,几万件的数量,说能够有效管理,就是在讲干话,市府有人力管吗?
所谓管理就是纸上作业罢了。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21-04-23 10:40:00
违建是万年问题,各县市都有,甚至放眼随便看都看得到。如此大量的违建,各县市政府都拆不完我认为应该先由“违建又营利”的优先拆除,例如本文就是违建出租。违建营利不难找,除了租屋广告外,大概就是学区邻近最多。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21-04-23 11:17:00
台湾的法律就是鼓励民众违法的,守法的就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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