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yyyisu (粉圆)》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有一只很老很老的狗狗,大概16岁,双眼已失明看不太见,
: 虽说是老狗狗不太能走,我有时还是会带牠去公园吹吹风,
: 就算坐在草地也行,有力气就走两步。
: 前阵子带牠去逢甲的文修公园,
: 里面的饲主似乎没有牵绳的习惯,
: 放任他们自家的狗乱跑,因为我的狗看不见,
: 那些乱跑的狗会扑过来找牠,我很怕眼球被爪子画到受伤,
: 请对方饲主上牵绳,对方还回我:“这个公园就是会放开狗啦”
: fine~我走
: 请大家推荐有高水准饲主的公园,
: 只要懂得上牵绳即可(我标准够低了吧!!!)
: 我家狗狗不吵不闹只会待在草地发呆+走两步
: 牠很乖~就算大便我都会清理,我很有素质的!!
: ps不要去文修公园坐着吃东西,
: 因为我亲眼看到有狗跳上椅子尿尿,
: 饲主还在旁边聊天= =
: 谢谢大家!!!
网络上查了一下
台中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第4条规定:“饲主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
,应依其宠物之体型及种类,使用链绳、箱笼或其他适当防护措施。”如经劝导逾时未改
善者,可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建议直接拿手机蒐证打市民专线1999
或去电动保处请派员稽查
公园是每位遵守规定饲主遛狗的空间
至于蛮横不讲理的
还是请他带着狗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