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台中议员妖受赞

楼主: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20-06-19 19:49:01
※ 引述《zuan (Hello)》之铭言:
: 刚刚朋友传来一张截图,据说本人删文了,
: 这种人怎么会连任么多届议员,太神奇啦...
: https://imgur.com/MYi63uN
: 碰到会请居民吃土豆吗?
汽车所有 人如果任意将车牌所组成的文字或数字加以变造,或者自己伪造一面类似或相
似的车 牌来悬挂,足以损害公路监理机关对于汽车管理的正确性,便成立《刑法》第二
百十二 条的“伪造特种文书罪”,要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然后红黄线即属道路,道路上之车辆遮蔽车牌应该就已经危害管理的正确性
刑法第153条规定:“以文字、图画、演说或他法,公然为左列行为之一者,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违背法令,或
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本罪的重点要件之一是“公然”,公然系指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数
人得共见共闻之状态而言,例如大庭广众、网络、电视、新闻投书等方式,皆属公然。
这应该不用多注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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