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台中巿卫生局.
相关业务是由台中巿卫生局食品药物安全处承办.
地址电话网络都可以查得到.
承办的单位是药政医粧组. 和承办人交递案件与卫生署公函.
目前讯息.
台中巿目前没有医疗器材交换裁罚案例. 只有台北巿有.
所以除非向台北巿要到裁罚公文.
目前裁罚标准因为台中巿没有办过. 要立案向卫福部 "食药署" 行文请示.
前卫生署约定互相转移药物行为适用药物买卖之药事法规定并未有卫福部相关
公函公告废止,
( 行政院卫生署98年11月18日卫署药字第0980086050号函 )
目前立案向卫福部行文请示中。
一堆人在喊烧说检举魔人什么的. 真的机车一点的. 根本不用提醒版主.
直接贴文印出交给卫生局处理就可以了.
但我没那么做.
你违不违法有没有被罚会不会被开罚罚钱. 做下去. 事实证明一切.
坦白说与小弟无关. 我也并不想主动去检举.
只是明明说谎的人是明白交换医疗用品却跟小组长说谎交换的是非医疗用品.
这件事需要澄清.
相关函文也已寄送信件到卫福部部长信箱. 时间可能会两星期到一个月.
有最新结果会回在版上回给站方.
最后. 别在找小弟笔战. 小弟并无意引戢.
更正错字. 引战.
以上. 感谢版主与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