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我订的. 公告不是我发的.
况且. 口罩违法的事. 二月初小弟在就在版上提醒. 还被某小仙女版主水桶砍文.
而且. 医疗口罩交换是否违法. 站长群的回答也不一样.
你觉得你是错了还是我错了. 提醒版主还被报复. 你比较冤还是我比较冤.
小弟只是把公文提出来. 还有在 SYSOP 版中站长的公告贴出.
没加强提醒的是管理者. 而小弟不是.
你交换的是不是医疗口罩. 是小组长没看到证据误判.
站方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 我也只能说. 就这样子吧. 我也没办法.
以下是小弟找到的公函和公告. 至于您所谓卫福部卫生局回答说没违法.
希望双方都拿出证据. 而不是空口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