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堆炒政治的,想来厘清一下问题:
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部分条文无效,直指牴触空污法等规定。如果真有
牴触自治条例应于空污法2018年8月修正公布即无效;但现在状况是之前中火自己都“说
要遵守条例”,而行政院到市长换人、换党执政,直到2020年的现在才宣告无效
更何况条例不只规范中火,还包括中龙钢铁、台肥、正隆、丰兴等等。台中市除了中火
废止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及生煤使用许可证的处分,更还有对这些厂商的严格规范全
都一下子失去法律依循欸
一定有人会说,那台中应该赶快修条例?这不就是逼没错的孩子向恶霸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