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市工厂大火 两消防队员殉职

楼主: patrick5028 (kg)   2019-10-03 12:29:15
看了真的很难过
其实这些工厂的法规问题真的要调整了
可是看到国会的修法又更让人心寒
工辅法之前让农地工厂两阶段合法化,落日期限长达20年
https://www.storm.mg/article/1429331
换句话说像这种危险的农地工厂
还有很长的命可以苟延残喘
请问下次又要让几个消防员受害..
※ 引述《kathyyya (4凯西欸哇呜)》之铭言:
: 台中市大雅区衣加工厂,今天凌晨1点45分发生一起工厂火警,两名消防队员殉职。
: 凌晨3点左右,带队小队长发现火势蔓延,情况危机,呼叫撤退,在火场探测温度的两名西屯分队消防员没有回应,,困在二楼仓库区,8点左右,现场找到两人遗体,被塌陷屋顶压住。
: 殉职的台中市消防局西屯分队消防员为三十三岁谢志雄及三十二 岁张哲嘉。
: 谢志雄、33岁、台北市人、已婚、育有一名两岁男还、而且妻子怀有双胞胎,队员张哲嘉32岁、警专25期、台南市人、未婚。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19-10-03 12:44:00
台湾就是不敢面对问题,去解决问题!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9-10-03 13:03:00
唉~上述两位也不用吵执法的严格性了,单纯以合法与否来看这个问题就是一个错误的起点,是合理的起点,但在台湾,即便不合法还是有议员制订落日或帮忙关说我个人针对这个悲伤的案例,又或是过往曾发生过的案例,认为如果未来还有类似这种非法工厂起火的消防严格限制:消防人员不入屋,只在外面救火厂商要因此损失多少,得自行认赔,你没合法过。拿两条人命去换一个非法工厂少损失,这交易实在不好没有困难阿,一个非法登山迷路,请直升机救援,现在都会被网络骂到翻天,这种要人命去抢救非法工厂,更找不到合理点,是可以实行的阿起火建筑内有人,当然得救,但case by case但立法的观念必须在“公仆生命必须保障”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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