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标案上来看应该是指这个案子!
首先来看决标公告
http://i.imgur.com/m5LKoY4.jpg
共有13家厂商投标,11家厂商决标
http://i.imgur.com/MJOTyFd.jpg
http://i.imgur.com/z6Fqw25.jpg
投标须知载明,本案复数决标
http://i.imgur.com/Rw3CGPQ.jpg
再来看国昌老师指出有问题的设备应该是指这个A套餐(有LED触控萤幕与无线投影Dongle)
http://i.imgur.com/CLBFY51.jpg
接下来看A套餐的规格,只有书面审查(只节录国昌老师认为有问题的设备)
http://i.imgur.com/rwa3vyH.jpg
http://i.imgur.com/vWGKwli.jpg
整个标案有明确的需求功能规范,采最低标复数决标,得标厂商共有11家,也就是说台中市的国中小要采购智慧教师的设备可以从这11家中随便挑一家来承揽,付给该厂商的金额就是厂商得标的价格!
标案到这边都没问题,问题是学校找得厂商用的设备是不是符合当初投标的规范,若是不合投标的规范到底是如何验收的?因为是个别学校向某些特定得标厂商采购,不符规范的厂商是哪一个?受害的学校是哪几间?
这个新闻都没有揭露,希望国昌老师可以继续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