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文心路路平,当地朋友不买单?!

楼主: hotinmuei (divertimento)   2018-10-09 00:22:06
※ 引述《Benegas (英属维京群岛)》之铭言:
: 标题: [闲聊] 文心路路平,当地朋友不买单?!
: 推 fifybl : 占据骑楼的XD 骑楼的那块地本来就 106.104.50.216 10/08 14:52
: → fifybl : 是屋主的 他本来就有权占据 106.104.50.216 10/08 14:52
: 推 newasus : 楼上要不要去翻一下法规 111.82.205.180 10/08 15:19
: 推 fifybl : 法规保留一定通道提供行人通行 屋 106.104.50.216 10/08 15:46
: → fifybl : 主就能合理利用 106.104.50.216 10/08 15:46
: → fifybl : 如果要摆摊则须事先申请 有申请并 106.104.50.216 10/08 15:46
: → fifybl : 留出行人通道就不会被罚款 106.104.50.216 10/08 15:46
: → DentistLin : 选举前能不能跟捷运无关工程全停? 118.170.167.35 10/08 16:38
: → DentistLin : 人行道搞了一条脚踏车道,有人骑过 118.170.167.35 10/08 16:41
: → DentistLin : 吗? 118.170.167.35 10/08 16:41
: → hotinmuei : 翻了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ÈS找到上 61.224.48.76 10/08 23:44
不好意思好奇了一下,去找了相关的法条,可是系统很不给力当掉了。
所以我还是回文分享一下好。
希望能有一个正向正确的讨论发展谢谢。
台中市的法规如下
http://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337
第七条  骑楼或开放空间设置绿美化设施或街道家俱,其可供通行之空
间净宽度不得小于二点五公尺,并应连贯、顺平、止滑,不得妨
碍行人及行动不便者之通行。
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留设沿街
步道式开放空间时,其可供通行之空间净宽度不得小于一点五公
尺。
骑楼或开放空间临接建筑线部分应留设临接长度四分之一之出
口,每处净宽不得小于一点三公尺,立面于梁下透空部分应大于
原开口面积三分之二。
第四条 建筑物之骑楼及开放空间设置绿美化设施或街道家俱,应依本
办法向都发局提出申请。但经本府建造执照预审委员会或都市设
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者,不在此限。
前项申请,都发局应提经本府建造执照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
始得许可设置。
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二百八十三条规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History.aspx?hid=467
一、沿街步道式开放空间:指建筑基地临接道路全长所留设宽度四公尺以
  上之步行专用道空间,且其供步行之净宽度在一点五公尺以上者。但
  沿道路已设有供步行之净宽度在一点五公尺以上之人行道者,供步行
  之净宽度得不予限制。
法规有点长,不知道这样的认知有没有错,
一般骑楼需留宽2.5m行走空间。且放置的东西需申请(大概很多都没有吧?)
但外部有人行道区域超过1.5m的骑楼可以不用留距离??
不知道这样的认知有没有错????
如果没错那惊人的事实不就是盖了人行道后,
原本骑楼需要留2.5m的通行道变得不需要留了?
麻烦的专业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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