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务] 版主给问吗?? (到3/16 23:59分止)

楼主: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2018-03-14 10:15:25
一堆人要求回说不要选择性回复. 本话题最后一次回复.
再次强调
我不是板主
我不是板主
我不是板主
本篇的相关主题是 "板主给问吗". 是让板友问板主的讨论.
变成板友在质问板友的讨论. 严重离题模糊焦点.
个人问题.
使用 VPN. 是. 法律站规都没说不准使用.
使用 IP 这种东西来判断是从哪里来. 坦白说. 在二十年 BBS 还在
用 DOS + PPPOE + 拨接时就在玩了.
RG-58. MODEM 这种东西应该一堆人听都没听过看都没看过.
换 IP 这种东西二十年前就有了.
法律没禁止. 站规板规没禁止. 使用这东西也只是避免麻烦.
毕竟批踢踢上讼棍很多.
最大的目的是不要和侦九扯上关系.
知道就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 做网络系统和管理的技术人有时会踩红线.
这种东西不必要详谈.
选板主. 以前当选学生时间很多. 站长和系统管理都当过了.
BBS 主机重开. 备份. 基本上只要有够大的频宽. 服务器. 架个站也没什么.
万人大站可能没管过. 千人小站还是有经验.
BBS 上各种人都有. 当站长连法院都要上. 陈年历史不提也罢.
给意见可以. 选板主可能连吃饭都出问题.
板上的问题.
1. 权利与权力与板主的义务
这是站长公告的内容. 麻烦去跟站长说他没知识
关于要求板主加强宣导的第二篇公告.
没有看到
没有看到
没有看到
另外. 台中板虽然名义上不是以交易为主的板面.
不过事实上在台中板交易的贴文占了算不小比例.
有人有兴趣统计数字吗
2. 管板不知道算是谁的 "义务"
相关站方要求的板主工作. 板主 "义务" 都上色以免有人看不懂公告.
3. 板主工作的确很多.
但各种法令板主有没有义务去知道.
回某板友的话
一个义务. 各自表述.
这八个字小弟完全不能同意.
法令部份.
各类药品. 隐形眼镜. 主管机关是中央食药署. 地方政府卫生局.
手机. 射频器材. 无线电对讲机. 蓝芽耳机. 无线鼠标盘是由 NCC 和电信警察
主管 ( NCC 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台中办公处在黎明路 )
( 没有 NCC 检验标章和许可字号是不能贩卖的. )
食品. 化妆品. 主管机关是中央食药署. 地方政府卫生局.
盗版品主管机关是经济部智财局. 警察局保智大队.
网络犯罪是刑事警察局侦九队. 电信警察与县巿警察局.
货币主管机关是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器官与人体. 主管机关是中央食药署. 地方政府卫生局.
车票.主管机关是交通部.
发票及报税凭证主管机关是财政部与各地方税捐稽征处
( 另. 只要发票不是销货取得. 购买或转让都是违法的. 包括欺骗性转让 )
劳工 ( 征工. 工作. 任何有给劳务 ) 主管机关是中央劳动部和地方政府劳工局.
( 法令包括. 劳动基准法. 劳工保险条例. 就业服务法. 性别平等工作法. 等 )
这么多机关. 法令. 不是小弟的义务.
再次说明. 既然愿意替大家服务. 就绝对不是一个义务各自表述.
谢谢板主的辛苦. 希望板主不要认为小弟有任何咄咄逼人.
另. 再次敦请板主 "慎重考虑" 将站长公告之违反法令之交易物品公告
置底宣导
置底宣导
置底宣导
以上. 感激不尽.
附注
引用公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8-03-14 10:21:00
作者: duck78803139   2018-03-14 11:01:00
还在跳针! 除了跳针还是跳针你要po在公版就老实接受别人质询,不然你就别po!这也是你把文po在公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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