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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葬仪社将胎尸放水流 民政局、环保局都说要罚
〔记者蔡淑媛/台中报导〕
骇人听闻!无良葬仪社竟将流产胎尸丢溪放水流,台中市民政局指将胎儿或婴儿尸体
任意丢弃,已涉嫌违反刑法遗弃尸体罪,最重可处5年有期徒刑;环保局初步调查认为,
18周胎儿属于医疗废弃物,医院却未交由专门合法处理业者处置,涉违反废清法,最重可
开罚30万,葬仪社也违反该法并触及刑责,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民政局长周永鸿指出,菩安葬仪社属于地区型业者,非全国连锁,之前无不良纪录,
违反刑法247条遗弃尸体罪,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政局已派员前往调查
,但进入司法程序无法对外说明,一旦案情确定,将从重处置,除了评鉴记点扣分、公告
不良厂商,甚至协调殡葬公会给予停牌处分,也提醒民众委托后事,可上生命礼仪管理处
官网,查询参考优良业者与评鉴公告。
环保局稽查大队王宗邦表示,18周胎儿属于医疗废弃物,应交由合法医疗废弃物清除
机构处理,仁爱医院却交由无医疗废弃物清除许可证的葬仪社处理,违反废清物清理法,
可开罚6万至30万,葬仪社也违反废清法,已涉及刑责,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自由时报 10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