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nachie (没爆耶!!!!)》之铭言:
: ※ 引述《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之铭言:
: : 现在在讨论的是"全台中市的绿地面积"有没有增加,而不是你家附近绿地有没有增加,
: : 而且公园不是随便盖一盖就算了,还要造景、维护、清洁,
: : 就资源利用有效性而言,一个大公园会优于很多个破碎而缺乏维护的小公园
: : 既然你要讲法律,我们就来谈法律。
: : 大法官早在民国83年的释字第336号解释里面就讲了:
: : “公共设施保留地,经通盘检讨,如认无变更之必要,主管机关本应尽速取得之,以免
: : 长期处保留状态。若不为取得(不限于征收一途),则土地所有权人既无法及时获得对
: : 价,另谋其他发展,又限于都市计画之整体性而不能撤销使用之管制,致减损土地之利
: : 用价值。其所加于土地所有权人之不利益将随时间之延长而递增。”
: 要提就请拿全文,不要片面解释
: 全文很长,帮贴连结,不用谢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36
: 解释争点 : 都市计画法就公共设施保留地未设取得期限规定违宪?
: 解释文 : 中华民国七十七年七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都市计画法第五十条,对于公共设施保留地
: 未设取得期限之规定,乃在维护都市计画之整体性,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与宪法并无
: 牴触。至为兼顾土地所有权人之权益,主管机关应如何检讨修正有关法律,系立法问题
: 你节录的是后面理由书,要说的的是在长期不能撤销下,因另立法做补偿,但
: 公共设施保留地因公众利益保留并不违宪,很可惜违宪的是政府,到现今没专法补偿
: 顺便帮你补充现在全台到处在解编是因为之前102年监察院的纠正案
: 可以参考 监察院新闻稿 https://goo.gl/wxcm4K
: 所以内政部出来都市计画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作业原则 https://goo.gl/wTSaoF
我真的觉得你很可爱,帮你摘重点还说我片面解释XD
"公共设施保留地因公众利益保留并不违宪,很可惜违宪的是政府"
请教自修法学专家A大,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啊?有人说公共设施保留地违宪?
大法官说的是"划了公设保留地又长期不为征收"(也就是二十年后的现在继续发生的事)
这件事有过度侵害人民财产权之虞吧?
而且你也神逻辑,如果你可以把这号释字解读为无限期圈地不付钱是合宪,
那请问一下监察院凭什么纠正内政部跟地方政府啊XDD
: : 你所谓的"你们附近环境",其实就是几十年来划了又不给钱的"他人土地"。
: : 顺便帮你列一下83年到现在的市长是那些人(台中县长有谁自己查吧):
: : 林柏榕(国民党籍,民国78年~86年),中间卫尔康大火被休职又复职
: : 张温鹰(民进党籍,民国86年~90年),女儿今年要选市议员,看板挂一堆
: : 胡志强(国民党籍,民国90年~103年),这位不用介绍了吧?
: : 林佳龙(民进党籍,民国103年至今)
: : 请你好好思考一下,公设保留地几十年没征收这笔帐要去找谁算?
: : 其实这问题就很单纯,几十年下来的都市计画划了很多没钱征收的公设保留地,
: : 而市府的选择就是两个,一个是逐年编列预算慢慢征收(谁家附近的先征收呢,呵呵)
: : 另一个就是用换地的方式,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把实质的绿地做出来。
: : 我个人是觉得,与其看的到吃不到,不如老老实实地做几个可以用的公园出来。
: 你提的这就是问题所在,因为都市计画法,前任市长都不能动
: 有上过公民就知道 宪法 > 法律 > 行政命令或办法
: 现在宪法是支持都市计画法(这不只336条,也有其他相关解释案),
: 而都市计画法和国土法就是现在唯一的法律,
: 也就是你在怎么解编就是要依都市计画法和国土法
: 这两个法在保护我们台湾农业区不能少,森林不能开发,.....
: 城市该有的设施像停车位都钜细靡遗地说
: 有认真去看条文的一定有看到变更作业原则中的
: "对不必要的部分应尽速解编"
: 这"不必要部份"不是你说还是我说或龙龙说的算,连蔡英文都不能伸手
姑且不论你乱七八糟的法律观念啦,
都市计画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作业原则里面不就写了吗:
“经检讨可变更公共设施用地为住宅区、商业区或其他使用分区之土地,应并同检讨后
仍保留为公共设施用地之土地,评估可行之整体开发方式(区段征收或市地重划)及整
体开发范围:
(一)以政府公办方式办理整体开发,并为落实受益者负担之精神、公平负担开发后之公
共设施用地,跨区整体开发后土地所有权人领回之可建筑用地以50%为上限。实际开发后
领回之抵价地比例或重划负担比例应依中央主管机关核定之比例为准。
(二)同一计画区可采跨区整体开发方式办理,亦可考量联合周边数个都市计画区评估并
同办理跨区整体开发。”
“本部应督促各地方政府都市计画主管机关,主动积极协调各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机关或管理
机关,将其用地需求情形纳入通盘检讨案予以检讨,供都市计画委员会参考审议;并会同
各公共设施用地之中央相关部会主管机关,积极督促地方之主管机关办理各该公共设施用
地之需求检讨事宜,必要时应负责协调办理,以加速检讨及审议作业时程。”
看完这段再问你一次,你知道现在被你说成炒地皮恶魔的市府在做的事情是什么吗?
还是你以为林佳龙真的是在玩模拟城市?他自己一个人爱怎么重划就怎么重划?
: 都市计画法该有的东西就是不能少,该给人民的就该给人民
: 若财政困难或窒碍难行,就去推修都市计画法吧!
哈囉,你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耶,
请问解编之后"全市的"绿地面积是增加还是减少呢?不是您家附近的喔
如果是增加的话,那解编这件事是更接近都市计画法的立法目的还是远离呢?
而且都市计画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作业原则针对绿地部分也说了,
“未征收之公园、绿地、广场、儿童游戏场用地,应依照各该都市计画地区之特性及
人口集居、使用需求及都市发展情形,核实检讨之。”
这部分的权责是在地方政府的都审会。
: 明白地跟大家说鬼岛就是没钱,只能给人民很差的空气和环境,不配有10%的空间
: 不修法直接拔空间就是耍赖流氓行为,这民主要开倒车几年?
鬼岛就是没钱,这件事在你贴的监察院新闻稿里就有囉。
一个政府人事费用动辄超过六成的地方,你想把剩下四成拿去征收土地盖公园?
就算这样好了,请问该先征收谁家附近的土地来盖公园呢?
而且换地跟价购都是一种取得土地的方式,
你到底哪来的错误观念认为价购才合法,换地就是图利地主?
你不爽家里附近预定的绿地被换到别人家附近这是一回事,
这在法律上也有合理的处理方式(当然啦,你得花钱请专业的人处理不是自己估狗),
但解编公设保留地这种帮忙擦屁股的事情可以被你跟很多政治脑的人解读成炒地皮,
这才真的让人不禁叹息"鬼岛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