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朝马运动中心 1年权利金仅50万

楼主: littlemen (小小男儿)   2017-11-09 22:42:28
朝马运动中心 1年权利金仅50万;北区运动中心 也仅收百万 2017-11-09
〔记者张菁雅/台中报导〕朝马、北区国民运动中心已相继营运,市议员张玉嬿、蔡雅玲
和谢志忠八日爆料指出,这两座国民运动中心分别耗资四亿、九亿元,权利金却仅收五十
万、一百万元,比便利商店租金还便宜,而门票收费又比坊间贵,北区竟连使用吹风机都
要付十元;市府运动局则表示,将在合约到期重新议约时调整权利金。
北区国民运动中心今年十月开幕,定额权利金每年一百万元(记者张菁雅摄)
议员认为国民运动中心权利金太低,要求市府检讨合约。(记者张菁雅摄)
朝马国民运动中心去年底正式营运,定额权利金每年五十万元。(记者张菁雅摄)
张玉嬿说,朝马国民运动中心建价约四亿元,前市长胡志强时期与委外厂商订的合约,定
额权利金每年五十万元,变动权利金须在营业额年达五千万元以上,市库才能进帐;北区
耗资九亿元,定额权利金每年一百万元,营业额则要八千万元以上,市府才能分红,但这
么高的营业额根本达不到,胡市府恐有图利委外厂商之嫌。
议员讽比便利商店租金便宜
张玉嬿也说,国民运动中心收费比民间还贵,民间游泳池每月平均一千两百元,多附设健
身房、停车场;而国民运动中心游泳月票一千五百元,体适能教室月票一千元,合计两千
五百元。另外,在北区国民运动中心使用吹风机,还要五分钟收十元,很多人干脆自己带
,相当不方便。
蔡雅玲指出,设置国民运动中心是为了推广全民运动,应该“设备高贵,收费不贵”,市
府与委外厂商签订的合约,必须顾及市民利益,不该沦为不平等条约。
谢志忠也说,市府向委外厂商收取的权利金竟比便利商店租金还便宜,市府要硬起来、重
新审视合约,包括调整权利金及争取更多优惠,不能当冤大头。
运动局:重新议约时可调整
对此,运动局表示,朝马国民运动中心合约期限为七年,北区为五年,合约期满后,委外
厂商若经评鉴优良,可优先续约一次;未来重新议约时会处理可再加强的部分,包括权利
金的调整、加码地方公益回馈方案等。另除了合约年限到期重新议约外,在履约期间,运
动局也可协调,要求委外厂商增加地方公益回馈方案。
至于收费问题,运动局表示,所有国民运动中心的票价是一致的,游泳池部分,国民运动
中心收费上限为九十元,民营场馆约一百二十元至一百五十元间;国民运动中心的体适能
中心则以每小时上限五十元收费,坊间健身房多采会员制,每月会员费数百元至数千元不
等,国民运动中心收费没有较高,也无绑约问题。另外,运动局将请厂商视民众使用状况
,评估取消投币式吹风机,或增加免费吹风机数量,以鼓励民众多到运动中心。
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50224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7-11-10 10:04:00
抱歉,议员讲“设备高贵,收费不贵”这句话,我一点都不赞同,要走设备高贵就相对收费,不要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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