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华薪”≠台南“桦薪” 中市出招防狼师
新头壳newtalk | 王鹏宇 综合报导
发布 2017.05.07 | 13:49
针对外界指称补教业教师陈国星是台中市“华薪补习班”股东一事,中市府教育局今(7)
天表示,经查目前台中市补教界并没有该教师任教,台中“华薪补习班”也证实与台南“
桦薪补习班”分属不同班系,彼此无任何合作关系。中市现在也采行“检附3个月内良民
证”等3层严密措施,并加强稽查,以保护补习班的学生安全。
据教育局表示,台中“华薪补习班”自民国86年设立至今皆为独资,与台南“桦薪补习班
”完全无任何合作关系,也非同一补教体系,陈国星也不是台中“华薪补习班”股东。台
中“华薪补习班”并已委托律师声明前述事宜。
另外,为了维护台中市补习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局目前采3层防护措施,第一,要求补习
班聘用教职人员须检附近3个月内的“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俗称良民证)”,以确认相关
人等并无涉犯性侵害、性骚扰等罪责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等情形;并透过“全
国不适任教育人员查询系统”再次检核补习班负责人或教职员,有无违反性别平等教育法
,或是曾受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确认涉及触犯性骚扰或性侵害等情形。
第2层防护则是透过联合稽查,加强查察补习班教职员名册,检核补习班教职员异动备查
情形。目前稽查每周约5至6次,查核严密,若发现名册未留班备查或名册所列人员与核定
不符时,即依法裁处并限期改善,列管追踪。
第3层则要求补习班一旦有性平案件时,应依法通报,并立即保护学生,隔离不适任教职
员工与学生再次接触,并视情节轻重解聘雇相关教职员工。
教育局强调,未依上述规定办理者,依“台中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第51条规定,视情
节分别为纠正、限期整顿改善、停止招生等处分,如不改善,最重可撤销立案。
除了积极管理补习班之外,教育局也提醒家长,应该多观察孩子的行为及情绪变化,若出
现留在补习班的时间突然变多、超龄打扮、收到与年龄不相称的礼物、言谈中常提及特定
教师等情况,就应该提高警觉,市府希望结合家长的力量,共同保护孩子,避免类似不幸
事件发生。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5-07/8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