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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ica (L.O.V.E)
2017-04-27 11:09:00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28514
这有点夸张
台中市西区模范早点何姓女老板,涉嫌以工业用明矾制造油条,
经卫生局会同警方查获,坦承使用明矾炸油条更为笔直酥脆、卖相佳,
检方往上手追查,查出是欣捷有限公司陈姓老板贩卖工业用明矾给何妇,
中检今天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起诉陈男、何妇,并请法官没收犯罪所得。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表示,业者使用的明矾是标明“禁止使用于食品”
的工业级制品,而工业级(非食品级)添加物若摄取过多或长期摄取,
都可能会影响肝肾功能及人体健康。
检察官查出,模范早点何姓女老板卖出3000根油条,每根13元,
共3万9000元;而欣捷有限公司陈姓老板贩卖10包工业用明矾给何妇,
每包50元,共500元,检察官请法官没收犯罪所得3万9000元、500元。
起诉书指出,陈男(44岁)是台中市北区欣捷有限公司老板,
以贩售食品添加物等杂货为业,而何妇(62岁)在西区经营模范早点,
以贩售豆浆、烧饼、油条等早餐食品为业。
陈男、何妇明知工业用明矾属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的食品潻加物,
不得添加于所制造、贩卖的食品,却为求油条更笔直、酥脆而具有较佳卖相。
陈男自去年间向不知情的联兴商号梁姓负责人,以每包重约450公克,
价格为20元,购入塑胶袋包装并以签字笔在袋上写着“工业用”明矾,
再于去年8月19曰、10月7曰,以每包价格50元卖给经营早餐店的何妇,共卖10包。
何妇再将非食品级明矾、铵粉、盐、小苏打粉、高筋面粉等材料混合
用以制造油条,每包明矾可制造300至400根油条,并以每根油条13元的价格,
贩售给不特定客人食用,至去年底为卫生局会同员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