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家在台中市区的透天,因为附近有餐厅等商店
所以骑楼被停满机车是很正常的现象。(虽然心中不是很开心)
前些日子实在太夸张 有几台机车停在出入口 连人都不知道要怎么进出
一时赌烂就拍照检举寄给台中市警察局 希望警察能告发
我担心会检举失败 还主动附上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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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条第1款,提到骑楼属于道路。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汽车驾驶人停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锾 。
“在显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 处所停车”(第56条第1项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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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请警方能开单告发
日前,收到警方的回信如下
http://i.imgur.com/7YD6Bhq.png
信中只有说查处完毕,但没有明确说是否告发
这样是不是没有开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