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才有时间看一下公投什么东西,
看完就觉得这到底是在投什么?
(2) 板规修正方向公投 - 酸文、不明显人身攻击
现行条文
2.4 :禁止发文或推文含有酸文、不明显人身攻击,违者禁言20日。
※ 不明显人身攻击:主词虽不明显,但有人知道这是在指某位人士。
※ 难以判断但确实已引起误会者,由申诉人和被检举人私下沟通,
若沟通失败才由板主裁决。
你怎么会把酸文跟人身攻击摆在一起投?
有人把伤害罪跟杀人罪一起看的吗?
把两件轻重缓急的事情摆在一起投票,
这是现行政客最常做的绑标提案。
重要的、严重的当然是合理的,
人身攻击基本上根本不需要“申诉人和被检举人私下沟通”,
直接罚就对了。
酸文有时候是玩笑,
(你硬要说有时候也不是也可以)
如果都可以私下和解,那你板主的角色比较像是调解者,
因为一定有人寄信告诉你他觉得酸,
然后如果双方没有私下沟通,你回他“他有跟对方谈过了吗?”
不就自找麻烦?
另外就算有人检举被酸,
PH值谁决定?有投诉就有处罚?
板主有没有“经评断后认为不构成酸文”的心证?
不然为什么检察官可以有不起诉处分?
你说这样子跟板主独裁有什么两样,
执法者跟独裁是一线之隔,
以你现在就叫做独裁。
(3) 板规修正方向公投 - 使用正确的文章格式
现行条文
3.2 :发文应选用正确的文章分类,未加分类或分类错误者禁言2日。
新增标题分类后没加空格一格、左右方框未用半角输入者,禁言2日。
e.g. [请益] 台中州厅要怎去
※ 若文章分类真的不敷使用才准自创分类,不确定的人可来信询问板主。
※ 以上两标题罚则可累计。
一样,绑在一起讲的乌龙公投。
“新增标题分类后没加空格一格、左右方框未用半角输入者,禁言2日。”
我跟你说,其他板是直接删文,不处分;
我知道你没时间管板,
但第二行的严重性比第一行轻多了。
这边又要讲到置底我提出的问题,
你说有问题(应该说待处理)的文章会用S,但不是警告,
那能否告知S的用意在哪?
打了S然后准备水桶,那给S就表示给对方机会改吗?
那他错哪里?怎么改?你要怎么告知?
还是只是给个S就等著倒数计时?
S到底对板主的功用是什么,你这边不先解释,
实在很难抓你的判决标准。
喔,更别说拿来[闲聊]的[板务],
颇呵。(改一下好了)
(4) 板规修正方向公投 - 推文严重离题
现行条文
4.3 :禁止于推文严重离题,违者禁言10日。
※ 不告不理,大量闹板者不限该文作者检举。
※ 若涉及[交易]、[广宣]、[租屋]、[揪团],则以所属条文之罚则为准,
此类违规可由板主主动处理。
[板务]下面推文都在聊玉米王,
[租屋]聊到“原po的猫好可爱”,
[揪团]聊到“还我台中板”,
严重离题,“此类违规可由板主主动处理。”
哪一个分类不能聊无关紧要的“离题”,
除了我们不能用的[公告]以外。
严重离题是多严重,
我上面的例子够不够严重?
如果不够,有没有范例让我们知道界线?
(5) 板规修正方向公投 - 嘘文“红的明显”
现行条文
4.5 :禁止以嘘文发表“红的明显”,违者禁言5日。
※ 不告不理。
这个我懒得讲了......
你最新公告(板主去留那篇)我下面有嘘文,
自己看。
(6) 板规修正方向公投 - 检举与板规追溯期
旧版条文
不受理发推文7日以上未检举之检举。
现行条文
1.6 :不受理发/推文7日以上未检举之私人纠纷,此外事务限30日内检举。
1.13 :违规行为之惩处仅限30日内送出,违规文章之删除亦同。
※ 若检举信件在30日内送达,则不限30日内送出惩处。
这应该是最没问题的一条。
(因为有旧条文为基底)
“此外事务限30日内检举。”
66979 +X9 5/05 Gemani □ [闲聊] 中区民族路小猫收尸记
哎呀,今天刚好第30天呢!
因为这条还在审查,所以现在这条是有效还是无效?
不要跟我说无效,
因为如果是审查中的法规无效,
表示你“在公投期间所违规的法令”全部不能判决;
如果有效,
66979这篇就可以直接罚了,我这篇提出申诉,
至少我可以告 2.9 :禁止使用注音文,违者删文禁言5日。
原文如下:http://i.imgur.com/2zMIEPE.jpg
板规是说写信是吧?
没问题,我等等这篇直接转寄给你,
我等你判决。
这次公投我除了你最新的去留那条以外都没投,
(抱歉候选人我都不熟,对我来说只要选完做得好谁都一样)
我只能跟你说,
你的公投是有问题的,
所谓公投的选项是要经过讨论后,再拿出来给所有人表决的,
为什么“红的明显”这条只有“废”或“不废”?
应该说,
这条板规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的政见没有,原本的板规没有,
也不是常常发生到有争议,以致一定要立法以利板主管板跟执行,
这就是你目前做的最离谱的事情“之一”。
再者,选择性回复板友问题,
有些基本上就是解释板规,或者严重到需要讨论的程度了,
一小时的时间拿来管板,
台中板的事务有可能一小时就处理好吗?
你光打水桶公告就多少时间了?
对,所以才需要第二、三个板主,
那他们要依循“你的板规”,
还是有办法跟你讨论“需要更改的板规”?
还是他们只是你的“其他2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