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时间:5/21日上午九点四十五分左右
地点:沙鹿北势东路与英才路口的全家
遗失物:黑色自动伞(接近全新)
朋友说他早上进全家时把雨伞放在外面伞架上,
买杯饮料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出来,发现伞不见了!
当下因为赶车去朝马,没办法请店员调阅监视器!
只好淋著雨去搭公共汽车。
若是误拿请主动联络归还!否则明日报警处理!
朋友想就此算了!可是我绝对不会姑息有坏习惯的人!
作者:
kuropo (哪一招?)
2016-05-21 13:23:00拜托快去报警,不要在这大声,
作者:
zab (zab)
2016-05-21 13:34:00在这里叫有用吗?为何不调监视器?
作者:
llh117 (莲心)
2016-05-21 13:37:00失主不是你,所以你无法就本案主张权利,那就回家洗洗睡吧!
就说当事人赶时间,已离开台中,怎么报警?怎么调监视器?
作者:
qsc753 (海盗船长)
2016-05-21 14:28:00多大声 我怎么听不到
作者: Murster (台中鲁蛇王) 2016-05-21 16:15:00
不要理酸民叫嚣,做好你自己。
作者:
sun1993 (爱唱歌的太阳)
2016-05-21 16:42:00可是po在这………有何意义啊@@
作者:
otolith (咪姆)
2016-05-21 18:41:00绝对不会姑息有坏习惯的人
作者:
XWSL (XWSL)
2016-05-21 20:12:00看来拿别人的伞一堆欸
作者: bentley67123 (bentley) 2016-05-22 00:40:00
直接报警即可,在这发无意义文章
作者:
iuytjhgf (′‧ω‧‵)
2016-05-22 07:19:00当你个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