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回填底渣来自新北市 市府要求新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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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宗 2015.11.21
台中市清水区海滨里文兴路972等地号旁空地,日前遭业者填筑底渣资源化产品;
经中市环保局清查,发现该产品由新北市环保局垃圾焚化厂产出,再利用业者润
隆建设公司违法执行底渣资源化产品再利用,使得台中清水区受到污染。
台中市府今天提出严正抗议,将要求润隆公司清除底渣,也促请新北市政府环保
局善尽契约相对人及主管监督的权责,尽速还给台中市民干净土地。
环保局长洪正中说,新北市政府环保局是清水区海滨里所发现底渣资源化产品的
产源主管机关,业者润隆建设公司的底渣再利用计画,也是由其核准,该局具有
契约相对人的法律关系,依法具有主管监督权责。
中市政府环保局表示,新北市政府环保局应妥善监督,并查核润隆公司的资源化
产品再利用情形,不该放任润隆占用台中市土地,施作回填高度超出邻近民舍及
道路的工程;该公司不当施工造成邻近农业土地灌溉水路阻塞,并有污水流出情
形。
洪正中抨击说,清水区底渣产品再利用计画,为新北市府环保局所核准,依法应
至再利用现场监督,但却置之不理,不负责任;润隆公司违法在台中市土地填筑
底渣,已造成环境污染及破坏土地,该局将给予最严厉处分;该公司又涉及违反
《废弃物清理法》的刑责,市府移请检调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