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扩厂的名义规避政策环评,环评结论亦超过污染核定量
由于中科四期彰化二林园区,目前闲置628公顷已开发的土地未使用,台南科学园区亦有
工业区土地仍未使用,故新设科学园区须进行“政策环评”,以避免已开发的土地未使用
,而浪费投入的资源。
但台积电却不愿将新厂设在彰化二林或台南,因此开发单位中科管理局以中科“扩厂
”的名义来规避新设科学工业园区的政策环评,借此让台积电新厂能设在大肚山53公顷废
弃的弹药库营区内。 由于名义是“扩厂”,故环评大会时,中科管理局不断强调扩厂的用
电、用水、污染等,不会超过2004年中科一、二期(大肚山园区)通过的环评核定总量。
但没有想到此案的环评结论,台积电新厂“用电量、一般事业废弃物、有害事业废弃
物”不仅超过了2004年环评核定总量,更额外核予超高的用电量及污染量。
在用电方面,中科一、二期(大肚山园区)的环评核定量为1020.11MW(百万瓦),目前已
用掉820MW,剩下200.11MW,但台积电新厂却需要600MW的用电。台积电新厂营运1~5年用电
间接造成CO2排放每年4,488,399吨;目前台中火力发电厂CO2排放量为39,700,000吨/年。
若以CO2计算,台积电新厂的用电量占台中火力发电厂11.31%的发电量,此开发案等同于增
加台中火力发电厂11.31%的发电空污!
在有害事业废弃物方面,中科一、二期(大肚山园区)的环评核定量为89吨/日,目前已
产生87.98吨/日,污染配额只剩下2.94吨/日,但台积电新厂每日却要产生51.8吨,换算每
年为1万8千多吨,此开发案等同于爆增整个中科一、二期(大肚山园区)58.9%的污染量。
在健康风险评估方面,此开发案环评刻意不用半径10公里内既有污染的总量作为健康
风险评估的基准,污染源如火葬场、垃圾焚化炉、台中工业区、中龙钢铁厂、台中火力发
电厂…,中科管理局仅以新增的污染量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且许多致癌的原物料亦缺漏
未登录,而影响致癌风险的计算结果。
甚至在2月6日最后一次环评大会时,台积电烟道P304的GC/MS图谱中,许多标准品对照
的检测结果是致癌物,但在环评书居然写成非致癌物。环评书涉嫌造假,环保团体代表于
环评会中,要求厘清问题,但却遭主席魏国彦(环保署长)派警察清场,最后此环评在环评
委员的密室讨论后,宣告通过。
──转贴自台湾生态学会第422期电子报
请大家多多关心中科扩厂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