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相关与板主实习计画

楼主: Liumi (Ryumi)   2015-07-06 02:30:14
晚上好,
这次就几项问题提出改善方案及板规修正,
还请大家如有想法欢迎提出一起讨论,
一、线上揪团的限制,(包含各网站、通讯软件之社群EX:LINE群、FB社团)
  比照交易文广宣的规范(除去不用自介并提高登入次数)
增5.3.5 线上揪团的限制,
(包含各网站、通讯软件之社群EX:Line群、FB社团)
登入800次、发文100篇、退文数为0,
每月限1篇,违者退文禁言90日。
二、板友反应‘资讯’、‘情报’相似性高,且定义不明显
原 5.8 :[资讯]
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乐...皆可使用此分类。
不可为私人或店家营利(贴团购连结、个人网站)
需为公务讯息,或政府机关、教育研究、公益团体主办协办的活动。
违者删文禁言5日。
原 5.10:[情报]公众消息发布宣传“临时性”或“突发性”活动之用,
不可为私人或店家营利(贴团购连结、个人网站),违者处份比照5.8。
并顺序调整5.9 情报 与5.10 请益对调
改 5.8 :[资讯]
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乐...皆可使用此分类。
政府机关公务讯息、教育研究、公益团体主协办、
免费活动(讲座、团康)、电视节目录影采访、政治参选人活动宣传
不可为私人宣传或店家营利(签书会、贴团购连结、个人网站、发放折价券)
(上述为广宣请看5.1.3)
违者删文禁言5日。
改 5.9 :[情报]
大台中发生重大公安事故及地震天灾、拖吊或临检路段之用,
不可为私人宣传或店家营利(签书会、贴团购连结、个人网站、发放折价券)
(上述为广宣请看5.1.3)
违者处份比照5.8。
三、假请益、闲聊真宣传,说实在这很难界定,有没有板友有更好的方法提供?
目前我的想法是,当周不超过二篇文就不处份,
第三篇起雷同内容,该发文者水桶2日以示小惩。
四、板友提议新闻看法删除,因已有限制发文次数,
原 5.5.2. 新闻文章皆不得修改(含上色底线),并请于文章末端空数行,
另发表达对该新闻看法,且需切合主题,不限字数。违者删文禁言7日。
改 5.5.2. 新闻文章皆不得修改(含上色底线),违者删文禁言7日。
另调整5.5及5.5.1
原 5.5 :[新闻]需检附文章连结/出处,每个帐号限1天1篇。
  1. 此发文限制,上站250,退文0篇,违者退文禁言3日。
改 5.5 :[新闻]
  1. 需检附文章连结/出处,此发文限制,上站250,退文0篇,
每个帐号限1天1篇,违者退文禁言3日。
五、目前我执行板规的做法是在外有空浏览到文章违规就先S,
回家才统一删文惩处公告,
但是日前有板友提出对没看到S的人就被惩处有不公平之说,
所以我提出来看看大家是否一样有这样的疑虑?
或是我就改跟八卦一样做法,有违规的文章一律M起来
(因为M之后就不得删除),一样我回家的时候才统一做惩处公告。
六、板主实习计画,预计招募15个,7/10起至7/31日前。
初步条件需符合
1.登入 300 次,文章数 200 篇
2.注册资料正确(请自行确认)
有意参加者,请在板上以 [板务] 参加板主实习 Liumi
^^^^^^ 请改成自己ID
PO文内容:
1.对台中板的期望。
2.预计采用的管理看板方式。
3.每周可以管理看板的时间。
4.与板友冲突应对方式。
作者: Adven (电风扇)   2015-07-06 02:34:00
没看到S是?
作者: lzetn ( 舜)   2015-07-06 08:55:00
假请益闲聊真宣传 两周内第二篇起即退文(比照交易)界定是否违反 由版主认定没看到S的是用手机吧! 我觉得很好笑耶= = 违规就违规没有马上直接送水桶退文已经很仁慈了 还在牵拖啥没看到=__=线上揪团的内容是否也要列一下呢@@? ex附照片.限女等等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5-07-06 09:16:00
5.5及5.5.1的调整前后差别是?????
作者: Taiwan101 (Taiwan101)   2015-07-06 10:21:00
楼主: Liumi (Ryumi)   2015-07-06 10:42:00
另因目前置底爆满,等时间过后会将本篇置底。
作者: lzetn ( 舜)   2015-07-06 10:48:00
对吼= = 归类在揪团下 直接用揪团的通则就好...要不要考虑把tab(文摘)整理一下 水桶公告丢到那边 不用至底因为 有时候会看到放到至底这样XD 现在这几篇还真不能拿
作者: nba9999 (海上鋼琴師)   2015-07-06 10:54:00
实现版主计画感觉好酷
楼主: Liumi (Ryumi)   2015-07-07 02:17:00
因板友说怕回公告被惩处,这边说明此篇公告可以回文。欢迎踊跃建言。
作者: zinstar   2015-07-08 04:41:00
辛苦了!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7-11 17:04:00
但也有很多征求文的酬谢物是很难有个标准的 用站内信讨论酬谢金额我觉得很OK 例如 征求帮忙做XX 这种很难有个定价你出太低会被酸:惯老板你自己去做 ; 出太高则是亏钱更多的是 因为不知道行情价而不知道怎么出价的征求者我觉得照旧就好 然后新增:可以检举骗人有酬谢的征求文怎么检举?寄信给对方对方回信跟你说没有酬谢物 就转这封信给板主检举就好
作者: v3su   2015-07-13 19:24:00
我我我(((举手!!不过我完全不符合要件,只可以支持!!加油啊,勇者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5-07-16 01:22:00
._./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7-17 01:46:00
我想要开检举板
作者: v3su   2015-07-18 00:39:00
个人诚恳建议,酬谢物部份要再详细思索。因为到时后发文的酬谢与实际落差大,随时可能演变刑事,到时候您会非常忙碌……
作者: yienjion (陈不挑)   2015-07-22 21:07:00
我觉得很奇怪耶,纠团的次数从一天五篇限缩到一个月一篇马上限缩150倍耶????? 考量点是什么??怎么会天差地别我觉得大家都没有滥用一天五篇这样的规定,为什么要改?喔 谢谢。我误会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7-26 02:04:00
没有人报名耶....
作者: 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头)   2015-07-28 17:21:00
想请问一下,如果去吃饭或购物发现该店家有优惠活动如果想要回馈给板上大家,这种应该用什么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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