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umi (Ryumi)
2015-04-28 15:42:24大家午安,
新板规经这几天思虑及参考各方意见,
初步修改完成,
在此提供试阅,欢迎大家踊跃推文发表意见或帮我找错字OTZ。
若无重大修改,则预计在7天后实施。
若板友同意提早实施。
(请推文:同意提早实施。)
有到百位板友推,则提前至5/1号实施。
以上,麻烦各位板友了。
作者: v3su 2015-04-28 15:57:00
推!!!简洁并有温暖感!!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16:14:001.8应修正至一个月 应与地方小组的申诉期限相同毕竟当初就是有人拿着 七日后不受理 这点来无视某些检举另外2.3转录的部分 建议是采用不告不理免得:1.每篇查 板主累板友累 2.没有每篇查>双重标准[公民]不见了@@
作者: v3su 2015-04-28 17:20:00
我不建议1.8修正到一个月,那到时候动不动就有人一直硬要检举,会一大串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19:06:00新闻还是不要改动,包含上色什么的都不要比较好
作者:
lzetn ( 舜)
2015-04-28 19:26:00不要修1.8 搞死自己而已 检举以前的 你还要去查当时的板规
台中点的判定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考虑交给版众来评断?有些不是很明确的闲聊请求文,如果没有很明确的台中点
作者:
lzetn ( 舜)
2015-04-28 19:27:00不朔及既往是通则 不能拿清朝的剑去斩明朝的官啊(咦?)
好像很容易被嘘?我的想法是如果12或24小时内嘘文比例有过半的话就可以直接以没有台中点来做处罚了。更何况这段期间也可以做为po文者的改文缓冲期,我是觉得这样应该可以减少判定上的纠纷。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5-04-28 20:02:001.2可以不用版主自己修,逾期未改正直接删文就好1.6的语序不太通顺,应为"板主认为推文有过..."另外1.12怎么有点看不懂的感觉@@ 辛苦了
总觉得很怪 像4.2 4.5 4.6 那种到底是要干嘛...减少处罚 由板主决定停损点或当个和事佬不是很好吗让我想到以前不检举嘘文就一直被前板主拿来说嘴的事不过1.1改的"算"有诚意吧... 不过1.X通则应该是给大家了解台中板应该有的风气的 带罚则有点怪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20:25:004.5就你如果把签名档改成xxx是猪xxx就可以申诉让版主桶你
作者: v3su 2015-04-28 20:35:00
4.5、4.6 必须存在。这在法务检举可看见这是可以违规的
作者:
lzetn ( 舜)
2015-04-28 20:38:004.5 4.6很简单的举例 签名档放谁的本名+手机等 顺便骂一下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20:50:004.6,泄漏隐私,人身攻击,这两个不懂我也不想解释了。楼上觉得瑕疵很多就帮忙纠列啊…只嘘四个字有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1:11:00十个人就有十种意见 希望板主能找到最适合自己与板友的加油吧
作者:
nba9999 (海上鋼ç´å¸«)
2015-04-28 21:20:00版规只是缰绳 最重要的是使用者的共识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21:20:00只是提高不是全部禁止就要偷笑了
婀 我的意思是 自己爱造成法律问题 就自己承担板主把这层关 有时只会淌浑水像可视情况删除推文这种 有点像在灭证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2:03:00我上次检举一大串 就很恶意 对某人
4.6个资必须符合个资法规范 而非版主心证5.3-3很奇怪. 如果是第三性不能限定第三性或男、女吗?
交易文怎门槛变高了...这样要转让二手商品更难了...
5.11情报 中市府LINE资讯里有网址不能附吗?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5-04-28 22:10:00那我觉得1.12不用特别列出来,反正就是蓄意闹版......就OK
交易文就~投票投不赢 可是反对交易文的都比较凶比较资深就跟着时势走吧我想很多人经过这段时间都还是不懂 不是意见多大声就赢(以上非引战) 自己潜水不少年 文笔也不太好但是这几个月一连串都跟自身有关 所以就一直发表意见合意的就讨论 不合意的就看看 感恩
不限回馈物的话应该是指一声谢谢或一个微笑也可以吧...
作者: v3su 2015-04-28 22:37:00
5.3.3 可以拿掉,因您有5.5.5了1.6 可以补充为若出现激动等……以“锁文”方式如何?!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2:40:00533是揪团 555是新闻ㄟ @@
作者: v3su 2015-04-28 22:41:00
我不太建议拿掉1.12。毕竟版主有时真的繁忙,刻意闹版很恶劣
作者:
Schaf (羊儿)
2015-04-28 22:41:00有涉及刑事诉讼可能的文章推文建议都以锁定方式处理删除的方式也许会有§165的问题
作者: v3su 2015-04-28 22:42:00
更正,是5.3.5。g大~~谢谢您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22:53:00我觉得同篇分隔线或几行之后有心得很棒,会想要分享新闻一定是看了有感觉才会想要转贴来台中版分享,但就是不希望看到上色,毕竟这很容易有纠纷……尤其什么选举之类的时候
1.4的"发票"要写这么死?百货周年庆都没人要收集?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2:55:00禁止征票根、发票用于报帐、及其他违法事项 可以这样修就可以闪掉周年庆、拿发票换XX的问题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22:57:00以前收集发百货发票凑满额什么的版主会另外认定,主要桶的是报税发票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2:59:00我知道 但上面水大会觉得那样写有疑虑与认定漏洞的话多写几个字补好漏洞就OK了
话说...最近都没有:意见这么多不会出来选板主!?
作者:
Botti (Botti)
2015-04-28 23:16:00[情报]不能推荐自家店家的话是否考虑新增[网宣]的发文选项?觉得让版友推荐自家店家没什么不好,有时候报乡民还会有优惠,顶多就是限制一个帐号X天内只能Y篇或者几个月内才能一篇这样
作者:
Srlassi (句号的面容)
2015-04-28 23:18:00提高交易门槛、废除通关密语、删除 1.12,个人深表赞同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8 23:20:00要推荐自家店面不是有广宣了吗?
作者:
Botti (Botti)
2015-04-28 23:22:00噗,原来广宣是包含在交易文底下,刚刚看太快没注意到
作者: v3su 2015-04-28 23:30:00
不是啦,我打错字被g大更正,我说有5.3.5保障,5.3.3可删
作者:
Schaf (羊儿)
2015-04-28 23:33:00其实我是说如果新版规上路,前版主发的战文标准的定位问题@@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3:41:00会 一样会被说自由心证 但自由心证的合理性与标准性 会为你带来好的发展方向(支持者多) 或是不好的方向(反对者多)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3:43:00结论:人言可畏 尽心尽力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 赢得肯定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3:44:00举个最近的实例:柯P 应该不用再解释大家都会懂
我的结论是 板主算带风向的...相信你观察也不少了
作者:
RunDLL32 (å¤/éˆ/ç²¾/怪)
2015-04-28 23:46:008小时内被30位板友嘘文 这是霸凌啊!1.4 由谁来认定是否违规 征票根当纪念品也不行呀
作者:
Schaf (羊儿)
2015-04-28 23:47:00我认为战文标准可以直接废除,而改由版主依客观情行判断但是涉及解释性构成要件的判断必须要在判决说明理由而其他可以单纯客观判断的则维持现在这样列出法条即可像是交易文不符资格 就是公告然后列出法条及宣告罪刑但如果是像是否为引战、嘲讽等等 公告判决必须要附心证理由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到版主心证是否公允二来如版友有所不符于申诉之时亦可有相当的基础可以反驳
作者: v3su 2015-04-28 23:52:00
1.4 台中哪边有改造枪枝 台中哪边有百乐门赌场
作者:
RunDLL32 (å¤/éˆ/ç²¾/怪)
2015-04-28 23:52:00太长了 the end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8 23:58:00中舔妓者:Run惊呼Liu太长了!!!
作者:
RunDLL32 (å¤/éˆ/ç²¾/怪)
2015-04-29 00:12:00可惜bbs没有超连结,什么 "比照" or "同 1.1"之类的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9 00:28:001.4不是违规,而是违法,由谁来判定……脑袋内建基本法律常识应该都能知道那些违法?至于桶就是版主的事了
作者:
Adven (电风扇)
2015-04-29 00:41:00关于有没有台中点的惩罚 其实觉得不应该交给嘘文来判断删文也许可以 但是禁言与否是板主得去裁定的处罚手段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9 00:43:00对 所以水桶3日已经是衡量后的好选择了 对比劣退+30日嘘不嘘文 不是一个正常该有的判定标准正当性与确定性 完全不足以支撑起板主裁量权带来的重担我刚才看lzetn那篇是写3日的说 又改成2日了@@ 我修正一下
作者:
mrted (主公)
2015-04-29 01:35:00揪团中的(含卡牌桌游),意思说以后不能开桌游团的意思吗?
作者:
Adven (电风扇)
2015-04-29 01:36:00有关系到金钱才不行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9 01:49:00会推错不是讨论在那的问题,而是jptt的问题ˊ _ˋ
作者: v3su 2015-04-29 02:17:00
版主,关于手动置底,可否将紧急性(例协寻、行车记录器、紧急动物救援)例外呢?
想建议保留1.5的司法部分~~另外2.7会因为难以举证问题(或是做假)造成板务困难建议要禁就干脆点0.0不要把自己扯进司法相关的责任
作者: v3su 2015-04-29 02:34:00
应该可以,像最近有几篇紧急动物救援,台中版民就很热心这样可以随时知道最新情况,不然真的会忽略。一但救援完或是征到行车记录器、协寻就可以解除这阵子真的看见热心版友都第一时间出手相助或转录我个人反对加回司法版规部分。首先,我去年发表的收据不要丢文章,后续就直接提告诈欺、九月胜诉、九月对方撤销支付命令与强制执行,而整个结案是在去年十一月,我完全无法教导以及分享给版民,等到十一月确定结案,我都忘记很多片段,所以选择没发表。再来,今年三月吧…我记得在法律咨询版(当时我已不进台中版),就看见有人是在这边求助法律,但被转录到那边。其次,前天回归的家暴文版友,法律专业程度让我非常佩服,倘若日后这里有需求助司法问题,我相信隐藏版的法律达人就出现。另外,请不用担心我是自私想用这个来发文不违规,相反的,我保证在未结束前,我不发表任何相关文章及推文,因为这攸关我所呈交的任何相关,我不可能曝光出来
那条是进入司法程序~~判决出来要分享还是能0 0主要重点就是像你最后提到的,你网络上说的都会变证据为避免困扰所以在未定案之前不要拿到板面上来的意思所以...你可能误会那条了?最早我定的原条文是这样1.9: 禁止进入司法程序相关文章发文,违者禁言14日。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9 08:41:00就有人想禁止我转宣判文 才搞出天才的1.5规定厚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29 09:05:00没办法,脸很痛不能一打再打
作者: v3su 2015-04-29 10:40:00
g大,您的这说法跟Y大的想法差了十万八千里,您在阿拉伯XD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29 11:11:00对 Y大的版本 是判决出来后可以分享 但某人定的1.5明显就只是为禁而禁 十足的掩耳盗铃
作者: v3su 2015-04-29 11:19:00
之前1.5后段组务那个太夸张,太扯Y大,如果放回1.5司法那个,我担心会与我所管理的版,有所抵触。我那版是让版友把尚未结案,光起诉处分就可以让我的版受理了、然后公告,提醒版友注意被告方而一旦我贴出公告,各版版主就可以警惕版友,让版友不再受害。所以这是在还没结案前,光是我看到起诉处分公文就可以进行发文公告,而不等到和解撤告、有无罪判决……
作者:
mrted (主公)
2015-04-29 13:09:00所以禁止line线上揪团有解禁吗?
作者:
ryosuke (迈向自己的王道)
2015-04-29 14:30:002.1 直接浸水桶有点严,应该有容错次数
作者:
lzetn ( 舜)
2015-04-29 14:33:00智慧手机上BBS是给有智慧的人用的 哪需要容错
司法文可以发的话,难免台中板上演他板曾发生过的宋昆事件...你也说了有需求可以专版,这种太专业的问题直接禁止掉,打回法律相关看版处理就好~请大德优先考量板友使用看板的安全~(虽然自己嘴砲找麻烦的也很多啦= =)
作者: yopindaodi 2015-04-29 21:11:00
建议新增 转录八卦板文章至台中板时需全删八卦板推嘘文谢谢板主八卦板把黑道视台中市为等号,遇到街头暴力事件的新闻都会有“台中不意外”“台中风情”的推嘘文
作者:
wores (Del.G)
2015-04-30 00:55:00八卦版有__,转过来然后板友又嘴一下就要跑__惹…对不起我是小孬孬你们自己填空没有正确解答填了什么也请不要告诉我谢谢(逃走
作者: yopindaodi 2015-04-30 00:55:00
即使是外县市的同类型新闻,还会有乡民指鹿为马说是台中人上来or下来干的,因此我认为转录八卦板文章会有对台中极不友善的推文因为跟台中相关的文章,才有可能会转过来另外mrt也有删除八卦板转录文的板规删除八卦板转贴文的推文的板规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4-30 18:53:00支持不删推文 因为那只会累到板主 罚也不是不罚也不是但有折衷的方式:转文后XX小时内应自删原文推文 未删除者板主可以以删文(仅删文不处分) 有其他违规则另记处分但我还是觉得可以不用管到那边至于2.3转文规定 如果仍照旧的话 或许以后我会白目的检举
呵呵 照某些人的理论 不友善又不犯法为何要自删原文推文?没犯错为何要删? 更何况他人所写这样来说管太宽囉 忠实地转一篇文章过来 结果自己被罚
作者:
Afei (... )
2015-05-01 08:08:001.8 修改及增订版规在固定时间内应该评估其目标是否达成,避免版主因私怨乱搞版规。 1.9 以后版主上下线要发公告吗?这么详细的版规就是为了避免有人闹版不是吗?1.8 紧急处理跟事后检讨成效并不冲突,如果怕麻烦,在增订及修改版规时就应该更谨慎,而不是怕麻烦就让版规射后不理1.9 那请将版规写清楚,一条规定有三个自由心证实在是太恐怖了,怎么认定版主在不在线上,什么叫临时紧急事件,是不是蓄意闹版? 而且如果怕请长假没人管版,可以请小组长协助或是以后可以有其他版主来处理版务,除非你打算搞独裁,不然只因为现况就将这条规定放在版务通则,感觉不太适合
作者:
pe97jay (屏东我来了)
2015-05-01 12:30:00交易门槛,退文数0,这门槛太高了,大家都很有可能因为一时的小错误被退文而变成永久无法PO交易文,这样子真的对不小心犯错的人,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
作者:
Schaf (羊儿)
2015-05-01 13:20:00所以我还是认为涉及解释性构成要件的判断必须要附具理由
作者: v3su 2015-05-01 13:42:00
其实1.9 还蛮好认定的。例如中捷公安事故,就一堆扯上政治酸文就不恰当。不然,版主,您也可以在1.9去除紧急文字,而是含“任何违反版规事项均是”这样呢?!
作者:
Schaf (羊儿)
2015-05-01 14:34:00公告,比方现在 理由: 2.1.9.2 无通关密语 无密语就维持现在而如果涉及是否为战文等的判断因为每个人对其看法不同希望能附具详细理由,这样应可让板众更服版主之心证避免过往之情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5-01 15:17:00L板误会了 我是指 检举未经原PO同意 判决文的话已经改成转录也不会被处罚 所以也就不需要检举了因为我是真的觉得 未经同意转录 可以采用“不告不理”一来你可以省事 用不着每篇都去紧盯是否经过原发文者同意转录 二来可以免去双重标准的嫌疑(例如某人只抓他想抓的)这样会变成你比较省事 但没写的人就直接等于违规>被罚>生气>申诉>没有HAPPYENDING 我不太能理解为何一定要抓这个不告不理 = 你不用费神去抓+被盗转也有板规保护原PO权利当然 不是不能抓 继续照现状 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还是会回到老问题:你得每篇抓不然会有双重标准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