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74939
〈中部〉西海岸有线电视调涨 用户批无预告
〔记者欧素美/台中报导〕民众投诉西海岸有线电视以增加频道为由,额外收取一百元费
用,变相调涨收费,却未事先告知用户;西海岸有电视公司业务部经理陈春木表示,公司
有透过电视跑马灯及在帐单注明告知,可能用户没有仔细阅读帐单内容才误会,若用户不
想看“冠军套餐”额外提供的五十四个频道,不要缴费即可。
民众向本报投诉指出,西海岸有线电视公司以增加频道为由,三月起每月加收一百元费用
,还列出缴费期限,简直在误导消费者,变相加价,部分用户拒绝收看,并打电话去西海
岸有线电视公司反映:“增加收费为何不另外以电话通知呢?”西海岸有线电视公司竟回
应:“有用跑马灯通知喔”,令人气结。
西海岸有线电视公司业务部经理陈春木表示,该公司配合NCC全面数位化政策,前年开
始推出“冠军套餐”,内含Discovery及歌唱节目等共五十四个频道,一开始采用赠送方
式,今年三月起才开始收费,用户除每月五百六十五元的基本费外,另需缴交一百元费用。
不想收看额外频道 可不缴费
陈春木表示,该公司曾透过电视跑马灯及帐单告知收费事宜,可能是民众没有仔细阅读帐
单内容才产生误会,由于一百元费用是另外开出帐单收费,并非强迫中奖,民众若不想收
看,只要不去缴费即可。
台中市消保官康馨壬表示,业者在收费前应揭露相关讯息让用户知晓,最好的方式是告知
消费者,并让消费者签名决定,以避免纠纷,该案除用户疏忽未详阅帐单内容外,业者若
能在收费前再告知消费者一次,就可减少误会。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426001800-260405
台湾佳光遭疑变相涨价 中市限期改善
有关媒体报导台湾佳光有线电视(西海岸)“冠军套餐”遭民众质疑变相涨价一事,台中市
新闻局长卓冠廷表示,业者应先与用户签约后才可寄发帐单,将严格要求有线电视业者限
期改善,如业者不改变作法,将依有线广播电视法第66条规定处罚。
卓冠廷表示,台湾佳光(西海岸)的“冠军套餐”先给予收视户一段免费收视期,于期满后
才寄送帐单询问民众是否继续缴费,若未缴费,业者就会停播套餐内的频道。
新闻局指出,此举容易造成民众不察,即使依帐单缴费,也容易以为费率调涨而产生消费
纠纷。新闻局已在今年3月发文要求业者,应先与民众完成签约才可寄送帐单,以确保消
费权益。同时也要求业者在推广套餐时,即应清楚说明推广方案。至于已经误缴的民众,
新闻局要求应保障收视户可以无条件解约。
卓冠廷说,过去曾有业者将新增收费项目合并在既有帐单中,使消费者不察而缴费,遭国
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纠正,台湾佳光这次虽与过去的案例不完全相同,但仍有使消
费者误缴费用的疑虑,新闻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仍要求台湾佳光需与消费者先完成签约
,也呼吁民众如有因此受损,可向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或新闻局投诉,由政府协助民众处理
消费纠纷。
依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60条规定,主管机关认为有线广播电视营运不当,有损害订户权益
情事或有损害之虞者,应通知系统经营者限期改正或为其他必要措施。如未依规定改正或
为其他必要措施者,可依66条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正。
请海线地区的乡亲朋友,以及有亲朋好友住在海线地区的请转达注意此消息,不要白白的多
缴纳每月100元的钱,台中市地区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已是6都之冠每月565元在加100元=656元
业者现在又要搞这把戏,是嫌赚得不够多还想再以花颜巧募方式变相加价和涨价吗?
大家请注意不要被业者给骗了,不要白白的多缴了冤枉钱,看了你根本没有在看的多余
数位频道和节目!
不知台中其他家业者群健、丰盟、威达、以及跟该业者同属集团的大屯是否也有相同的
行为和作为呢? 有的话请提供出来诉诸媒体 并且让市府介入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