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八月吧,台中市政府 搞了个什么 美化市容专案
在很多重要街道,强烈要求 招牌 规格!
没记错的话 大约是
招牌限高不能低于300公分(不太确定数字);宽度离墙壁不能超过180公分。
也就是说,除非能钉在墙壁上,不然扣除铁架 招牌宽度不能超过150公分。
于是如果本来高度是150公分的招牌,如果不想多花钱
市政府会免费帮你把招牌立起来。
(可能很多版友看到,有些路段招牌字都90度的就是这个原因)
或者免费帮你拆除。
如果你的招牌长或宽都超过150公分,那唯一能做的就是花钱换招牌了~
(除非妳不挂招牌)
市府在2013年底开始开始拆招牌;帮招牌转弯的动作。
然后我们这条街,有一间的招牌光是铁架就超过150公分
再加上招牌目测应该离墙壁超过300公分。
另外一间是自己乖乖的把招牌拆下
然后过了三个月,大概今年三四月吧,在装了一个超过300公分的招牌
到现在 已经2014年底了
超过规格的,没拆的 也没事; 拆下又装上去的 也没事~
一堆把招牌转90度的店家,花钱换新招牌的店家
感觉 都是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