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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记者唐在馨/台中报导〕市府文化局原预计在本月廿一日,于北屯区的水湳经贸文创观光夜市举办明华园演出,但连日来却传出冠名赞助厂商疑收取摊商“乐捐”费用,文化局长叶树姗昨紧急向市长胡志强报告后,晚间发出新闻稿,该活动“因台风来袭取消”,文化局将另行公告举办的时间及地点。
这场明华园的演出,传出夜市业者要求摊商视摊位大小,每摊赞助两千元到三千元,而引起部分摊贩不满“为何市府办活动,竟要小摊贩出钱”?业者竟表示,“不付的摊贩当天不能来摆摊”,摊贩愤而向本报投诉。
记者于十七日向该夜市业者求证,业者表示︰“这是夜市办的活动,大家一起赚钱,这跟政治无关。如果要办放烟火,大家也应该可以赞助,这是‘活动费’。”
业者并向记者表示,夜市里有九成的摊商都很“乐意”付这笔钱,只有一成的摊贩不付,“这些投诉的人没有道理”。但叶树姗当天闻讯相当“震惊”,十八日立即请业者到文化局说明;她要求业者“全部退费”,不能“一边主动跟市府说要全额赞助”,一边又回头“跟摊贩收钱”,业者跟市府立下切结书,保证“所有的钱会退给摊贩”。
昨天则再传出,十八日晚间,业者一边退钱给摊贩,一边又跟摊商说︰“大家共襄盛举,要不要‘乐捐’?”不少摊商碍于情面或接下来想继续在此摆摊,因此把才收下的“退款”马上“捐回去”。
业者切结不强迫 但不拒绝“乐捐”
对此,文化局昨天一整天都在与业者沟通,业者“二度切结”,并表示“不会强迫要求摊商捐钱”;但强调有些摊贩“好意”要赞助,有人捐一百元、有人捐五十、有人捐一千,“难道他要拒绝”?
一直到昨天晚间,文化局确认业者不愿承诺“连乐捐的钱都不收”,叶树姗向市长胡志强报告,不但因应台风来袭活动取消,胡志强并要求文化局发出声明,“若业者未完成退费,自负法律责任”。
至于活动未来是否继续在原址及与该业者合作?文化局昨晚表示“待一些问题搞清楚,才会有所决定”;业者代表陈文旭说,“知道活动取消”,至于其他一切“尊重市府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