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接到 0978*9*0*8 电话
告知不得贩售"台中"日新戏院的优惠票卷
故个人把之前全部有关贩售优惠卷的文章全部删除
这几天有跟我约 要拿票的板友 也只能说抱歉了
往后有多余的票 也不会再拿出来分享
若有需要 再请板友们自行找找其他门路吧
其实 从大学时代拿日新的电影票 都是在兴大书局拿的
有时候比较晚会去小豆苗 只是他们的票越来越贵 后来公司有团订 稍微便宜些
想说 多了就拿出来 独乐乐不如重乐乐
但 这的确是个人疏忽 票上有写不得转卖 我却从来没去特别留意
只是话说回来 那为什么那些书局、文具店、便利商店、日新对面的饮料店可以卖?
反正闲聊、闲聊 版上也有些同好贩售优惠卷 也多留意这个资讯吧
那位小姐是跟我说有违法 还好他们不追究 来去查查相关法规 避免重蹈覆辙~
后记:
刚利用点时间查了一下相关法条、讨论
唯一有相关是社会秩序维护法64条
二、 非供自用,购买运输、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者。
也就是说,我使用团购的价格买进,再转让出是没有违法的问题。
明天来去日新戏院看电影,顺便问问那只电话是不是日新的对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