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署] 回应监院纠正,文化机关应依法指定乐生 …

楼主: smallchiou (云烟已过岛屿依旧)   2009-06-28 10:18:52
※ [本文转录自 Lo-Sheng 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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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大家一同加入连署的一封信:文化机关依法指定乐生古蹟,否则接受弹劾
恳请连署:文化机关依法指定乐生古蹟,否则接受弹劾
各位关心乐生院的朋友:
在民国98年6月11日,距离乐生院被列为新文资法第一例暂定古蹟刚好满三年的日子,
监察院依法纠正文建会与文化局多年来对于乐生院古蹟指定工作的推诿怠惰。对乐生院来
讲,这是一个迟来而微小的正义。
迟来三年的正义,乐生最后的希望火光
迟来,是因为在这文化机关互踢皮球,恣意曲解法 令三年间,院民为了自己的家园
奔走,甚至在抗争现场受伤,最终仍使乐生院九栋建筑遭到拆除,大门口也将于今年八
月开挖;微小,是因为我们可以预见,在文建 会与北县文化局软弱怕事、以工程便利为
首要目的之施政风格下,仍将会发明千百个荒谬的借口,拒绝将乐生指定为古蹟。
(踢皮球总整理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2038 )
监察院能还给乐生院的,甚至也无法称之为迟来的正义,只是一个肯定与证明。证明
乐生保留自救会多年来主张的院区文化资产价值确实存在,证明民间团体对公部门的指责
与愤怒并非空穴来风,这是一个来自公部门的历史文件,在官僚无诚意的道歉之外,我们
终于为乐生院多年来遭受的敷衍、推托与委屈留下永远的证据。
乐生院不需要文化景观登录,需要古蹟地位保护!
依监察法第二十五条,及其施行细则第六条及第二十条之一规定,自监察院提出纠正
的6月11日起算,8月11日是文建会与北县府提出改正、答复的期限。从文建会媒体上表示
“诧异”,北县府则态度强硬,仍不承认自己行政有任何疏失的发言内容中,我们几乎可
以预见,如果我们坐在家里等待,乐生院依然不会在八月被指定为古蹟,三年来的等待与
失望又要再次轮回。( http://www.peopo.org/pinglhow/post/38119 )
而从北县府在监察院答询中的发言我们可以知道,北县府目前想将乐生院依文资法53
条等规定,登录为文化景观。然而,正如担任北市古蹟委员的李干朗老师所说:“文化景
观只是给这些建筑戴个桂冠,没有任何法定效力,指定下去以后,三个月以后通通拆掉,
也没有任何人会受到处分!”
所以,乐生院不愿接受指定古蹟之外的任何文资法定地位。在台湾许多人心中,乐生
院早已戴上了桂冠,乐生院最缺乏的,是一个完整而具有法定效力的古蹟地位保护。
2009年8月:实现文资精神,要求首长负责
目前,乐生院地下水争议尚未解除,捷运局自两年前承诺我们重做地质钻探报告以来
,至今仍未公布详细数据供公众检验。而乐生院建筑已经出现龟裂,被结构技师怀疑有地
层滑动现象。
因此,乐生保留自救会想再次邀请大家连署:在八月十一日前,若文建会与北县府没
有将乐生院依法指定古蹟,社会大众将共同连署要求监察院弹劾中央主管机关首长,文建
会主委黄碧端;以及地方主管机关首长,台北县长周锡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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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连络人:王同学0932-831767 张同学 0928-858601 何同学 0911-37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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