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条款施行到现在两个礼拜,必须承认的是此规定会限制部分自由
故此条款将会在施行满一个月(10/15)时进行投票决定存废
规则内容
1.只有被tag的人可以检举
2.tag以目标版友为基准,tag不同人分开算
初犯一天,累犯固定三天,不加重不累积
3.不论内容,被tag方觉得不舒服检举就成立
背景:
当初六月就想到了,犹豫再三后觉得还是实行,主因是七八月和九月初
大家应该可以发现有几位固定的版友在不同文章下不断互咬
明知道对方不对盘,硬要不断的和对方吵,吵也罢了,吵一吵又要检举
到底是在钓对方鱼,还是吵不赢才告,我也不知道,总之造成混乱
网络上不可能说服对方,也不可能被说服
何不讲完自己想讲的就好了
优点:
起因的几位版友在这半个月来明显的减少互咬了
缺点:
确实会有正常言论因为对方不爽或讲不过而造成处罚
Q:这样是剥夺权力
A:剥夺的只有不要tag人去发言,而且是部分限制而已
因为是仅限本人检举
和对方和平的讨论,或两方都接受是两个人自己的争辩
愿意两人自己争辩下去,那就不构成问题
Q:我有没有可能只是讲话就被检举?
A:有可能,被你指定的对方不喜欢你的言论
但初犯只有警告(一天),只是告诉你这人不想和你讨论
那以后就别和他讨论了
Q:我看某人的言论就是想回应或想嘴他
A:那省略主词吧,不带目标的就意见反驳
对方要自己拉椅子进来坐是对方的事
Q:拜托,这样要酸人还是可以,只是比较麻烦而已好不好
A:是,当然还是可以,但主目标针对的是意见,火气会降低
而且如同海关,没办法挡下所有的偷渡或恐怖分子,但增加难度
而且很明显到目前为止,之前固定困扰的减少了
Q:这样会让某些人很嘴的讲些夸张的言论
A:或许是,但只要有他的道理在,不论认不认同,该给予尊重和权力
但如果言论中有辱骂其他反意见的,一样构成引战
Q:你偷懒怕麻烦,不去针对内容
A:可以说是,但也不是,观看各版到现在发现文字游戏是玩不完的
何谓文字狱?何谓在规矩内?这分寸无法拿捏
那这方法只牵扯到和你讨论的对方,两个人的事而已
对方不喜欢你,你也何必一定要找上他
以上,谢谢大家耐心观看,恳请大家思考,然后10/15进行投票
此规则存废与否直接以投票为准
有任何想法或不同看法欢迎提出
PS:我每次宣布版规,都是既往不咎,都有公告,都有置底,改版标
觉得不洽当欢迎提意见,都可以讨论,也可以看大家比较想要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