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ag条款投票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10-02 12:03:22
Tag条款施行到现在两个礼拜,必须承认的是此规定会限制部分自由
故此条款将会在施行满一个月(10/15)时进行投票决定存废
规则内容
1.只有被tag的人可以检举
2.tag以目标版友为基准,tag不同人分开算
 初犯一天,累犯固定三天,不加重不累积
3.不论内容,被tag方觉得不舒服检举就成立
背景:
当初六月就想到了,犹豫再三后觉得还是实行,主因是七八月和九月初
大家应该可以发现有几位固定的版友在不同文章下不断互咬
明知道对方不对盘,硬要不断的和对方吵,吵也罢了,吵一吵又要检举
到底是在钓对方鱼,还是吵不赢才告,我也不知道,总之造成混乱
网络上不可能说服对方,也不可能被说服
何不讲完自己想讲的就好了
优点:
起因的几位版友在这半个月来明显的减少互咬了
缺点:
确实会有正常言论因为对方不爽或讲不过而造成处罚
Q:这样是剥夺权力
A:剥夺的只有不要tag人去发言,而且是部分限制而已
 因为是仅限本人检举
 和对方和平的讨论,或两方都接受是两个人自己的争辩
 愿意两人自己争辩下去,那就不构成问题 
Q:我有没有可能只是讲话就被检举?
A:有可能,被你指定的对方不喜欢你的言论
 但初犯只有警告(一天),只是告诉你这人不想和你讨论
 那以后就别和他讨论了
Q:我看某人的言论就是想回应或想嘴他
A:那省略主词吧,不带目标的就意见反驳
 对方要自己拉椅子进来坐是对方的事
Q:拜托,这样要酸人还是可以,只是比较麻烦而已好不好
A:是,当然还是可以,但主目标针对的是意见,火气会降低
 而且如同海关,没办法挡下所有的偷渡或恐怖分子,但增加难度
 而且很明显到目前为止,之前固定困扰的减少了
Q:这样会让某些人很嘴的讲些夸张的言论
A:或许是,但只要有他的道理在,不论认不认同,该给予尊重和权力
 但如果言论中有辱骂其他反意见的,一样构成引战
Q:你偷懒怕麻烦,不去针对内容
A:可以说是,但也不是,观看各版到现在发现文字游戏是玩不完的
 何谓文字狱?何谓在规矩内?这分寸无法拿捏
那这方法只牵扯到和你讨论的对方,两个人的事而已
 对方不喜欢你,你也何必一定要找上他
以上,谢谢大家耐心观看,恳请大家思考,然后10/15进行投票
此规则存废与否直接以投票为准
有任何想法或不同看法欢迎提出
PS:我每次宣布版规,都是既往不咎,都有公告,都有置底,改版标
觉得不洽当欢迎提意见,都可以讨论,也可以看大家比较想要哪样
作者: sg015605 (lavender)   2017-10-02 13:13: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qqq1397 (浑汲噩营)   2017-10-02 13:31:00
推用心
作者: neak (neak)   2017-10-02 14:59:00
推用心,有时是真的很难忍着不反驳,虽然明知道他在钓鱼,因为有时很害怕说如果讨论的都是负面的观点,被骂的人会不会以为全部网友都讨厌他,沉默的大众会不会变成帮凶,所以有时候会觉得必须帮人讲话,必须肯定辛苦的艺人跟制作单位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08:00
觉得还是要看内容的吧  不看内容检举就桶 会有问题假设我觉得某楼推文有延伸讨论价值 所以回应他结果被他检举 然后就被桶了 那不是很奇怪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爱打铁)   2017-10-02 18:13:00
恶法一条,谁要找谁讨论由他去,讨论到上火上法院他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14:00
到最后就产生玻璃娃娃效应 宁愿都不要回应别人
作者: Kobelikeshit (高比爱打铁)   2017-10-02 18:14:00
家的事,人家就爱找谁聊天就让他们聊个够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15:00
明显减少互咬的成果背后 可能是减少了更多非互咬的讨论
作者: gungerso (高音嘉)   2017-10-02 18:38:00
所以现在只要跟他有关的我绝对不看不理也不回,怕衰到自己,水桶一个月,版上和谐和乐融融,出来马上又作乱,很多版规都是为他改的,一直改不累吗?最好的方法就是永久水桶,但是版主不可能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7-10-02 18:43:00
照现行板规 楼上可能也会被桶 (?
作者: gungerso (高音嘉)   2017-10-02 18:46:00
我知道,我只是说出我的心声,唯一能解决的方法,被桶我也认了,如果给善意的建议还要被桶,以后就默默看文章就好不再参与版上的事
作者: Warrence6655 (Warrence5566)   2017-10-02 18:52:00
我也觉得奇怪 我明明就以某人发表意见 版主自己说过不要指名道姓 但说某人也不行
作者: qwertgb (cena)   2017-10-02 18:58:00
这条款很棒啊,让一些攻击人为乐的经纪公司暗桩安静很多某些经纪公司喜欢在推文虾捧带风向,难怪杨伊湄说过乡民很好操控带风向,一个前主播都讲那么白了,被洗脑的好天真
作者: ymsya (小太陽)   2017-10-02 20:34:00
这条款有个问题是人家放地图砲不能检举 结果回他被检举XD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7-10-02 20:53:00
这就叫钓鱼了,不过看地图炮是什么,X粉都脑残,检举就是引战
作者: d8557557 (MOMO拔)   2017-10-02 21:3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good8195 (S)   2017-10-02 22:59:00
我有个问题想问版主,为什么w大讲某人就不过关,地图炮就过关,我们也看得出来在说谁为什么你看不出来???(希望w大不要检举我)w大之前讲的是我啊,我认为他做好,怎么他被捅了,我就是他说的某人我没打算检举他啊
作者: Warrence6655 (Warrence5566)   2017-10-02 23:03:00
我从以前到现在都没有讲G大啊xd讲的是看到关键字就会跳针的人
作者: good8195 (S)   2017-10-02 23:04:00
我去创一个开头一样的类似分身,然后我承认这是我,是不是可以破解tag条款?
作者: Warrence6655 (Warrence5566)   2017-10-02 23:05:00
更正 讲到关键字就会跳针的某某
作者: good8195 (S)   2017-10-02 23:08:00
那以后很简单,大家跟认识的套招故意tag另一个不是那个人的人去酸我没打算挑战啦,不过说实话大家也是想开开心心的聊天,板主如果想维持板上和平,我建议私信好好沟通啦我能明白你的辛苦,也能明白你的明白,板主就跟主管一样,很多鸟毛都要处理,但是要怎么解决就是靠智慧了,不管什么决定一定都会有声音,但要怎么取舍呢?
作者: neak (neak)   2017-10-03 02:57:00
现在是要走指桑骂槐的路线吗?XD
作者: qwertgb (cena)   2017-10-03 11:56:00
可见有很多经纪公司很闲阿,还想搞花招逼版主XD可怜PTT哪时候可以搞分身了,大方再版上搞违法?是假版友反弹还是真经纪公司暗桩反弹?因为他们被不能随心所欲捧他们想捧的艺人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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