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Dirk3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7 22:49:28
嘘 Dirk3: 一堆啦几吵三小== 07/17 15:23
#1LfGD3_f
版规3 谩骂版友 初犯 两个礼拜
作者: JackyWU53 (Jacky)   2015-07-17 23:19:00
某c不顺便桶?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8 00:12:00
请来信检举,而且我以前就因为觉得那样发言会起纷争发过公告,而当时的版友们不太赞同请看 #1J85fzpH 这篇
作者: debb0128 (Debbie * 呆比)   2015-07-18 05:11:00
只能说 护主心切太过头了(摊手)
作者: hejen1902 (暴龙)   2015-07-18 06:07:00
那个某c638的发言就是如此,会针对他讨厌的艺人一直酸,之前lulu也被他一直酸,好像他是电视台的老板,整篇都是他跳针的发言..
作者: gcobs (确认枪多)   2015-07-18 06:15:00
当时说不赞同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吧
作者: andyjacool (假酷)   2015-07-18 08:16:00
当时不赞同不代表现在能容忍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7-18 09:54:00
阿不就版规不严谨,像人身攻击之类只针对版友之间
作者: becky81537 (贝琪)   2015-07-18 09:59:00
2.请勿发表带有挑衅或故意引发笔战之文章。这条其实也可以用阿 0.0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7-18 09:59:00
他没发文阿呵呵
作者: becky81537 (贝琪)   2015-07-18 10:00:00
常常跳针就跟版友战起来了推文不算文章吗?其实也不是没有解决之道阿 现在修改版规(既往不咎)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7-18 10:03:00
另外许愿一下,如果要改版规,是否可以新增"艺人正名
作者: becky81537 (贝琪)   2015-07-18 10:03:00
也可以遏止他未来继续发表争议推文阿~~ (继续就桶了)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07-18 10:36:00
觉得没踩版规的话 不该以喜好去决定处不处理..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7-18 10:57:00
讨厌可以批评阿,但不能人身攻击吧假设现在有人对永维人身攻击,这样要怎么处理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8 11:05:00
老实说,批评和人身的界定很困难,像如果有版友说小甜甜是心机肥婆,这样到底算不算人身攻击?帐号认定制,看是否是对于版上的帐号进行攻击而且人身攻击的部分,大家其实也都知道很多艺人单位会看本版,言论太超过的话,艺人就会提起告诉了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7-18 11:11:00
其实很不想拿别版版规来做比较,但这里实在太不严谨台剧版 http://i.imgur.com/bTl1xy7.jpg给版主做个参考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07-18 11:14:00
所以开几篇专文讨论一下可行的方案 最后用投票来决定呗我个人不太能忍受超戒严版规 打个绰号就战起来..像上面的不能针对演员长相讨论岂不矫枉过正 又不是广播剧..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8 11:16:00
基本上,我当初就是刻意拿掉别版的那几条啊= =a
作者: OldThousand (謙)   2015-07-18 11:16:00
我只针对实况发文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07-18 11:17:00
但如果够多版友有同样的想法那当然是配合 所以还是民主呗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8 11:17:00
我个人认为进厨房不要怕热,当艺人不要怕骂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8 11:18:00
在乎的只有版友的权益,艺人的我不太在乎那回到实况文的部分,上面那样试行方案如何呢?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07-18 11:20:00
详细点 全文都只能用全名?还是仅来宾名单?包含签名档?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7-18 11:21:00
我倾向谨来宾名单,个人意见不管,我开一篇专文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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