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杰米鹿的音乐与行销】
http://jamie0128.pixnet.net/blog/post/108000379
【台湾】为何台湾不用Youtube点击数作为音乐排行榜依据?原因在法律!
在前一篇文章《台湾到底需要怎样的音乐排行榜?》
谈到了日韩台音乐节目的榜单统计法,
谈到了各种计分采计上稍嫌令人匪夷所思之处,
包含粉丝投票比重、唱片实际销量统计等种种问题。
除此之外,众多网友,甚至包括我本人心中最大的疑问是
“为何Youtube点播数没有被作为排行榜的评分依据?”
而没想到目前台湾唯一的报榜音乐节目“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制作方,
真的针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应,
答案是:“节目单位真的有和台湾Youtube官方做过沟通,
但因为法律问题,最后无法采用Youtube的点击次数获得相关资料。”
为什么用个Youtube资料还要有法律问题?
那为什么美国“Billboard告示牌”排行榜可以采计Youtube点击数?
本篇文章将会告诉你,但在此之前,让我们先对榜上榜制作单位比一个大拇指,辛苦了。
1.“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目前的榜单产生方式
TVBS欢乐台的音乐节目“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
是目前全台唯一的报榜性音乐节目,每周固定生产自己的排行榜,
榜单参考依据包括数位、广播、实体三者
:“KKBOX华语新歌榜TOP50、Hito中文排行榜(HitFM联播网)、
博客来网络书店销售专辑榜”。
依照上述三项统合后选出Top 50歌曲,再由观众至官网投票选出心中的Top10歌曲,
再进入第二阶段决定Top10之顺序。
(详细方式请见上篇,【产业】台湾到底需要怎样的音乐排行榜?
谈日韩台音乐节目的榜单统计法 )
2.为何“榜上榜”无法将Youtube点击数纳入排行榜考量?
但过程中为何没有采计Youtube点击数呢?这不是一个很好的指标吗?
节目以单歌录制为主,这样的方式不是更方便制作单位观察参考单曲的真实人气?
在上篇文章中我便提出了这个疑问,
而TVBS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的制作单位也很贴心的来信作出解释如下:
节目的确曾多次向Youtube台湾官方开会,
讨论将Youtube点阅次数纳入榜单考量的可能性,
但Youtube官方目前认为:“台湾Youtube目前没有适法性将第三方数据公开”
意思即:尽管目前各大唱片公司都有在Youtube架设自己的官方频道,
而官方也的确可以从后台数据,看到自己所公布之“MV最准确点击率、流量”等数据,
但台湾Youtube却无权将这些后台数据给榜上榜作为榜单使用。
我个人白话一点的解释是:“Youtube的确有这份数据,
但没有法规可以让Youtube官方把这份数据,
转手给任何一家单位或机构做其他用途使用,如榜单。”
而经过补充后你或许同样会怀疑,那么为何美国billboard可以取得相关数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美国“Billboard告示牌”排行榜的榜单统计方式。
3.美国“Billboard告示牌”排行榜统计方式:
maxresdefault (1)
基本上Billboard有众多、详细分类的排行榜,在此介绍两种,
其一是“Billboard 200”该项排行榜完全“销售量”为主,实体与数位都采计。
但另一项排行榜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更加适合我们今日的题目─“Billboard Hot 100”。
“Billboard Hot 100”的重点不单在销售量,而更在影响力。
该榜单常会因现代媒体趋势而做出采计调整,
自2007年就破天荒地将“线上串流音乐服务(如Spotify)”给纳入统计榜排行里,
而2013年更是将Youtube播放次数也给放进参考数值中。
而目前的榜单比重则是:
整体唱片销售 (35-45%)
广播 (30-40%)
线上串流 (20-30%)
4. billboard可以使用Youtube点击数作为榜单,但台湾不行?
好的,看完以后,绝对会觉得billboard的榜单非常的潮流、科技、现代化,
那究竟为什么billboard可以使用Youtube点击数作为榜单参考但是台湾不行呢?
针对这个疑问,我也另行寄信询问,得到的回复如下:
TVBS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制作单位:美国billboard可以做到这件事情的原因是因为,
billboard花了相当多的时间,着手于法律层面,并由法律面去取得所有唱片公司的授权,这点“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也有尝试着手过,但途中youtube便就告诉我们太麻烦,原因在于“台湾就算取得授权,也还要再去走美国法务授权这关”。
再来一段白话翻译,就算“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真的愿意为了做一个音乐节目,
而好好地坐下来,和全台湾每一家唱片公司谈好了youtube资料授权使用
(真的有电视公司愿意这么费工费时只为了做好一个节目吗?太血泪了吧!),
这份资料也不只要经过唱片公司、台湾youtube官方同意,
甚至还要到美国和美国youtube走法律程序,才可以合法使用这份资料。
天啊,天啊,天啊,只是想有一份公正的榜单竟然要这么含辛茹苦……
5.结语
这真的是一般听众很难想像到的层面,连我也不曾想过。
可能我们在看问题时都容易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化,如Spotify的分帐问题,
我们只会想到歌手分了多少,
而忘了考虑制作方、唱片公司版权分帐、词曲创作人的分帐问题。
讨论台湾Live House经营问题时,除市场之外,
也容易忽略掉相关的消防、建筑、营业法规等,
如同这个“youtube点击数资料”的使用问题,还真的曾天真地以为,
只要把网页打开统计数字就好,殊不知背后仍然存有唱片公司授权,
甚至美国youtube官方法律授权等问题……
写到这里真的是很替制作单位的用心比个赞(粉丝页连结在此若你想表达支持的话),
然后再为制作单位的用心哭掉一把眼泪,这实在是太悲惨了……(哭)
《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并非不用心,只是在横跨各式媒体与统整沟通上,
或许真的并不是一件太简单的事情,期盼预算总是很多的文化部,
或许可以拨些空暇时间,来协调这件“不需要花费太多预算”的事情,
协助法律与同合产业面向的困难,这样有意义多了吧?是吧?
文章出处:【杰米鹿的音乐与行销】
http://jamie0128.pixnet.net/blog/post/10800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