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8:57:39JustLoveTzuy 犯了板规 A-7
禁止成员间、不同艺人间互相比较
且禁止与他人、他团过度比较
水桶的日期由三日到一个月
有没有犯 A-3 禁止过度幻想
由于匿称是属个人行为
目前板规并没有明文规定
所以适不适用该条款
有待商确(等与k板有共识)
再行判决
虽然MV破亿真的可喜可贺
不过发文还是请看一下板规
由于现在还在CB时间
所以予以最高罚则为准
判予A-7 水桶30日
念在初犯且经板友提醒有做予以修改
改判 水桶10日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09:00:00
他刚修了喔,也有在内文说不好意思看看能不能减刑,应该是新板友
作者: hllin149 2016-11-11 09:01:00
刚要说他的名字后面那几个字不舒服就锁了 真快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09:04:00进来之前就要看版规了
作者:
minne96 (妮)
2016-11-11 09:07:00在板友提醒之后,原po有马上修文了,应该可以减刑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11-11 09:14:00打破前辈纪录是客观事实吧,这样算是"过度"比较吗?
作者:
yivoon (塞巴斯蒂安)
2016-11-11 09:16:00这种有日期,数据的东西不是应该属于客观的事实吗
不就是讲客观数字而已吗?那这样之前很多新闻里也有跟前辈团比较到的,不都要删文了
作者: betaku 2016-11-11 09:16:00
是事实但要遵守板规呀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09:18:00这不是在韩版或是其他版 毕竟这是家族版 也有其它人来看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18:00要处理应该是幻想部分 客观事实认定没问题
作者: Ellie2324 2016-11-11 09:18:00
黄色字还好吧 重点好像是板友的暱称违反版规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18:00最好能避免就避免 毕竟这是韩板的专板 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作者: betaku 2016-11-11 09:19:00
我刚看了一下以前新闻也几乎都是说KPOP破最短纪录喔~
为了避免比较方及被比较方的磨擦,比较不希望有提到别团的行为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19:00虽然是客观的事实 但是销售量也是不太能提的 不是嘛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20:00个人认为可以提醒他删文 然后处理幻想部份的违规
提自己的销售量可以,跟别团一起比不行但PO纪录图片可以...
作者: betaku 2016-11-11 09:21:00
连韩国记者都怕引战了
作者:
ILNARA (别踩线)
2016-11-11 09:21:00我觉得专版的规则很清楚 到哪里都一样 这篇的确不妥
他如果只要说破纪录成为最快破亿就好了不用特意说破谁的纪录:)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22:00韩国记者比板友还常引战 = =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11-11 09:22:00尽量别直接提到名字比较好 可以说破纪录但别指名道姓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09:23:00确实违规阿 暱称也让人不舒服 但如果是第一次也是可减刑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11-11 09:24:00我是觉得判的很合理啦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24:00韩国记者能负责自己的行为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09:25:00专版本来就要严格点!!! 因为有其他的人来看!!!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11-11 09:25:00J大也不是故意的,判轻一点也合理啊
作者:
toolin (一时的落败算啥?巴萨魂)
2016-11-11 09:25:00自杀潮?哪来的旅鼠群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09:25:00
有没有违板规,个人是觉得在线上,但可能字数较少,别团名字就太凸显了,下次用表格图会比较好:)
作者: gee0123 (gee0123) 2016-11-11 09:27:00
暱称还好吧..连暱称都要管就有点太过了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1 09:28:00
暱称超刺眼...
毕竟版规就是这样,你可以PO纪录表,但不能说谁超越谁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28:00A-3好像只有规定发言不能幻想 暱称没讲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30:00不会改变
版规是禁止“过度”比较,而不是禁止“比较”本身吧...
作者:
toolin (一时的落败算啥?巴萨魂)
2016-11-11 09:30:00那句如果改成刷新kpop女团记录,不就没事了。暱称方面,不po文谁管的著。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31:00ookiniSN9大 这并不是客不客观的问题 而是有踩踏他团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32:00数字记录本来就是存在被超越的可能性 说踩踏有点言重
作者:
toolin (一时的落败算啥?巴萨魂)
2016-11-11 09:32:00那句我自己觉得还ok,暱称就是自杀没办法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32:00如果你是该团的饭~看了也会不太舒服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通常都是能不提就不提 不然就是写破了女团最速记录
A7就有针对音源销量禁止与他人、他团比较,所以被桶是没问题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34:00觉得因为暱称被桶比较对 因为是真的在幻想破女团最速 还是跟其他女团比的意思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35:00但是并没有提到他团 外媒记者都是这样子写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36:00外媒记者没有比较高尚 = =
作者: Ellie2324 2016-11-11 09:36:00
可能难免会有被比较团的粉丝不舒服 推最好不要提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37:00并不是 你指女团 并没有指特定的团体
记者被批评是记者个人,专版发言被批评是整个专版...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38:00但是内文中已经提了特定团体
作者: gee0123 (gee0123) 2016-11-11 09:38:00
版主你好像回错人 我没说客不客观阿..-0-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39:00他的发言是他个人 = = 难道专板要替他负责所有一切?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11-11 09:39:00版龟爷爷就在那边 其实不用这样每个这种水桶都要这样讨论一次吧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40:00sorry 复制错人 XDDD 我改一下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09:40:00
高尚?没人这样说吧,只是觉得不提会比较适当:)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09:40:00同意AA大+1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40:00那是妳不了解法律 = =
他版发言,那是你个人言论.在专版发言,情况又不一样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11-11 09:41:00H版其实不用都这样回,有时候只会越引发战火 解释清楚判决理由就可以了
那版规要修成“比较的话,不可以提到其他团体的名字”呦~啾咪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42:00max大 这是韩板的生态
楼主:
HowWhy99 (Dream)
2016-11-11 09:43:00感谢aa大 提醒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43:00这是我个人看法 判决下来就确定了 除非该板友去申诉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09:44:00
韩媒也是有比较文,下面也会有嘘记者的留言,而在专班这样的行为就是板主依板规处理。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09:44:00大家都冷静了 刷水管和音源最重要喔!!
推hu大 希望版规可以明确举例破ooo团的纪录是不行的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11-11 09:47:00如果最后确定要罚暱称幻想,我建议修改板规写清楚,最好连帐号也一并规范进去
帐号想怎么取就怎么取,但发文让大家看到就会有争议修正,不是帐号,是暱称
作者:
z80680613 (é¾ç¥žå¤©åŠ)
2016-11-11 09:50:00查了一下 “TzuyMyWife”没人创 还好XD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11-11 09:50:00例如发文帐号为tzuyumywife,这种也会引起争议吧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51: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z80680613 (é¾ç¥žå¤©åŠ)
2016-11-11 09:51:00那ID有人创耶...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09:51:00
XDDDDDD
其他板有看过签名档视同内文的规定,帐号跟暱称好像就没印象了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09:52:00我看到了XDDDDDD 2天 wwwww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1 09:52:00
刚刚在版上就看到Tzuyulover了
当专版潜水帐号当然没人管,但浮上水面大家会怎么想?
A-7建议可以明确举例,破纪录可以,破XX团纪录不行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09:53:00
每次来推文就会被水桶一次的意思XDDD
作者: horace85 (snowmoon) 2016-11-11 09:59:00
A-7重点感觉是别负面比较.能破纪录跟保持记录的都很猛了
其实应该换种写法,说LOA成为最快到达1亿浏览的MV,该记录之前为前辈团少女时代所有,这样会委婉一点吗?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11-11 10:00:00楼上完美示范!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1 10:05:00
我是觉得就说破记录就好,为什么一定要说破XXX的记录(认真提问
作者:
sunwit (..)
2016-11-11 10:06:00会被桶吧.因为一定有人会检举
作者:
wumayzi (mayzi)
2016-11-11 10:10:00说破纪录就够了,想知道之前的纪录,其实不难查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11-11 10:12:00不懂为什么一定要说破谁的纪录+1
作者: jason0094 (EveryONCE) 2016-11-11 10:15:00
黄字觉得可以作客观陈述 但尊重判决 希望版规可以改的更详细 明确订出界线
作者:
mp3w69 2016-11-11 10:20:00黄字那句就算是推文也是会被桶吧XD专板大家都在用友团隔壁团前辈团 不直接指明是有原因的
我觉得要发文的话就把整个纪录都发出来 客观数据也就不会有刻意比较的问题
希望有人发文来做纪念,不要因为水桶就把值得的纪念搞黄了,在TWICE版没看到破亿纪念发文,不觉得有点奇怪吗?那可以请谁再发一次文,去掉前辈团那部分,我希望以后再回头看板时,能有每一步的轨迹
把专版的出道那篇转过来??是大家的懒得发文XDDD原PO文者不在线上..
作者: kai7193 2016-11-11 10:44:00
本版发文有祝贺这类型的吗?暱称已经明显违反版规了,内容闲聊就可聊了,来源也不是媒体报导,完全是个人心情抒发,版上也没类似活动,要是这样就能发文,那破千万是不是也能个人发一篇文!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11-11 10:46:00他暱称我看了超不舒服
作者: kai7193 2016-11-11 10:46:00
楼上破亿纪念发文,官推有正式发文,可以转啊!违反发文版规也该判一条
作者:
as1022 (小猪)
2016-11-11 10:55:00暱称违规XD
生日都可以发一堆文,像这种完成记录的团体成绩我觉得应该更要发文纪念,第一位出道曲破亿这记录难道不值得发文纪念?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1 10:58:00
没有人说不值得啊…
作者: qwaszx9989 (十三夏) 2016-11-11 11:10:00
都不要提别团不就好了……不是很懂为何一定要置入超过谁谁谁这种话,这样很容易有争议不是
作者: litgun 2016-11-11 11:22:00
没人说不能发啊!只是有更好的表达方式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11-11 11:41:00作者:
Gaex (十年之后)
2016-11-11 11:44:00其实破纪录这种事 本来就会提及前记录保持人是谁 这是种尊重对前记录保持人的尊重TWICE的记录被超越 被提及了 也是很正常的事纪录就是要拿来破的XD不过板规这样规定 也只能遵守 板主们辛苦了
这真的好难 桶不桶都不是…… 不过这唉滴其他地方见过几次就是了至于记录那边 个人认为虽然是属于"事实"但同样内容在在韩乐版或许都会造成别人的不舒服了更不要说在专版
作者: rc0216 (背影) 2016-11-11 12:55:00
版主最近颇忙 辛苦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11-11 13:12:00(拍??拍拍
作者: kenro 2016-11-11 13:23:00
这也在桶莫名其妙了,怎么越来敏感,硬给人家挂上去管人家暱称太超过了吧,他又不是天天发文,这样也找理由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13:37:00
推文有幻想文的也不是天天推文都是幻想,这个跟次数应该是没关系的吧?出现了,板主就要做出处理,辛苦了
作者: kenro 2016-11-11 13:46:00
所以看人暱称不顺眼就要桶吗?h大你扯推文没必要了吧
作者:
ss0929 (999)
2016-11-11 13:48:00暱称 版主也没有处罚 只是版规在那里就遵守一点 也不难吧!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1 13:49:00
不是不顺眼是违反版规了
作者: nikkisu (沉默的high点) 2016-11-11 13:55:00
版龟啊版龟~
作者:
daster (心不会随着时间消逝)
2016-11-11 14:02:00连暱称都要管是不是文字狱啊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14:04:00
不是看不顺眼,是就是幻想文啊幻想文平常就是在推文中所以才提推文
PTT看过一些版 关于暱称以及签名档 都是属于文章内容的一部分 而且发文者再发之前就可以修改 应该算内文极端的例子就是文章没问题 签名档暱称却都在骂人这种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14:13:00
因为不是很懂跟天天发文有什么关系XDD
作者:
NgJovi (Solo NG MyFriend)
2016-11-11 14:16:00可以查查他的发文 怎么这么巧 到哪边都游走边缘被桶
提及前一个客观数据纪录保持者跟也可以说是比较??真会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作者:
NgJovi (Solo NG MyFriend)
2016-11-11 14:21:00另外我建议 有争议的话可以补充 A-3甚至其他包含暱称范围又不是不能设定 你就故意的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14:22:00
看了一下发文哈…哈哈前面还以为只是新板友误触,我错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11-11 14:25:00....................................................还是不要随便判定其他人是什么 不论是once还是其他有违规就桶 这样就好了
作者:
NgJovi (Solo NG MyFriend)
2016-11-11 14:27:00暱称是可设定的 你来这发文又不改 不就是故意的
作者:
toolin (一时的落败算啥?巴萨魂)
2016-11-11 14:29:00不然来个暱称分尸大时代如何?暱称也是内文喔
作者:
NgJovi (Solo NG MyFriend)
2016-11-11 14:30:00本来就是吧 非PTT有些地方也会 惩罚取消不雅ID等文章
作者:
toolin (一时的落败算啥?巴萨魂)
2016-11-11 14:30:00不然暱称来个脏话连发,就说这是暱称喔,管那么多自己暱称怎么取,不来PO文,谁管的著?谁知道你取啥?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11-11 14:56:00
抱歉我因为太受冲击而乱判定了
作者: kenro 2016-11-11 15:30:00
天天发文在那秀有的没的就有很故意之嫌,如此意而已人家毕竟暱称没有不雅之处,也无须引申到别的地方去
作者: mayalovehp 2016-11-11 15:36:00
有没有不雅不知道但踩版规了~~
没有不雅但不妥,毕竟事实不是如此且当事人未同意我知道很多人喜欢她,但喜欢也要懂得尊重
某些词,其他版(如八卦可以提),但专版不行....
作者: kenro 2016-11-11 15:46:00
网络用语而已,但有规定就遵照只觉应可以在限度下更宽容些
侵犯他人就不是单纯网络用语了,你可以说爱XXX原PO暱称有一个条件不违反版规,在事实的情况下不违反..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11-11 15:53:00我有看过别板因为暱称跟签名档而水桶,而且不是艺人团体专板这类更加需要斟酌言论的板面网络用语也是一种表达方式,所谓表达方式的尺度都是建立在一个群体的共识之下,那这个群体的共识就是不允许幻想言论存在,且有明确规范的情形,使用者还是得多注意一些,不过板规应该可以补充一下,以便明确的告知使用者,暱称与签名档也算在本文言论之中,请发文者多加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