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论] 公务公评司法透明化

楼主: qqq155041 (小翊)   2014-09-10 14:46:44
公务员评审制度都掌握在长官手上,并不是长官有真的认真在评分,而是多数依自己喜好培
养自己的幕僚,公务员的考绩应该是建立在有没有为了民众在职权内做到最好,而有服务人
民的效果,而不是领了人民的纳税金却在偷懒,私用公物,甚至利用上班时间做别的自己私
人的事情,做出大家看得到的成绩并且由人民评分,而不是表面是做为民调或作为民意但人
民花很多精力填写或法表意见之后,却只有参考价值实际上还是由长官主导分数,用以培养
群带的民众打分机制,事实上我们提出的运作方法是由长官所组成的提议机构,要有事实列
举由工作人员行政法务实质绩效内容加以详细记录,之后并且得由实际的工作行政及司法
人员对自己评议不满足不满意,认为长官有所偏颇可以自己在提出实证,在评议中加以揭示
由长官跟实际工作人员之评议,并且以实质证据资料公布,让民调院加以评论,当然司法行
政人员会以公务机密黑暗化,但是我们在评议制度可以用代名化名的案件加以揭示,这是很
容易做到的而不应该被以保密为原则而造成评议升等皆由长官个人喜好认议编排.
公务公评应该落实的实际证据
1.例如叶世文跟远雄的案子,可以印证公家发包都不透明化掌握在少数所谓的评审评议,假
如我们能够把它公开化,更多评审评议加入更多意见并且分析其利润,那么得到的利润,可
以造福多少人呢?大家可以想一想!例如台北市的美河市案件,郝市长或许因为党派分野有
些许好评,但是美河市的弊案有多大大家可以想一想,或是例如梦想家一个案子花费人民纳
税钱两亿台币,结果弊端百出,经法院判决只得到一个政治责任,结果是没有一个人负责任
下台或惩诫,浪费了几千万上亿的人民血汗钱,这又是怎么回事请大家想一想,以上所有弊
案都可以用公务公评改革它,我们可以花整个议案或建案的百分之一甚至不用,请公民评议
,并且可以参考我们大同老师平等老实基金会中的提案,成立民调院:成员由各个家庭中随
机抽选,成立民调委员,在小规模时可由民调委员投票,所以所有的议题只要牵涉到固定金
额或司法行政人员评议,及重要制度改革及预备立法的时候,皆可由民调投票而民调投票也
就是由民调院中先进行电视转播,公开辩论我们相信只要公务公评,世界会进步得很快的,
而不是被例如国民党党产养僵尸代议士,没有自己的主见,选上以后只会图自己家族的利益
,是否事实大家可以想一想!
2.就像上面讲的成立民调院的诉求,假使我能够承蒙大家的支持顺利选上新北市市长,相信
将来可以让民调院及所有民众满意的程度,可以呈献给市民.且以网络连线以保密的方式例
如密码个人身分验证等加以确认身分,事实上是可行的(可能是在家作业或是成立一个机关
专门让民调委员可以登入系统评议)以前人类因为工具限制又幅员广阔,才需要用代议制,
由瑞士的方法可以证明随着时代的进步,或是区域没这么广阔的地方,直议是最好的方式,
并且现行运作的个人凭证及公司凭证都可以做得到,相信民调院可以利用网络可以迅速确
实的反应人民的心声,并且落实主权在民的大同世界理论
民调院:完全以民众意见为主,官僚系统影响力极低的组织,有政府功能却完全不受政府影
响的组织,成员是以家为单位抽选成为委员一年或数年为一任,由民众自发参加的模式,不
供薪水只提供少数车马费及补贴,希望民众以公益公民的心,来一起让台湾新北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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