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看板第一次领回

楼主: s75287 (彈珠汽水)   2010-06-10 08:22:05
看板依照以下规定:
4.“被动废板”查证属实后,列入待废除看板,把看板类别改成“待废”。
列入待废时,将在该板上贴出公告,设定违法看板,并寄信告知该板板主。
由板主写具体改善看板使用率的办法向群组长领回看板。
若合格,将看板类别改成“观察”,解除违法,一次观察期一个月,
若无改善则再度列入待废。可由板主再提出报告进入观察阶段,
两次观察均不合格将解除所有该板板主职务。
列入观察名单 为期一个月
期满请板主提出“看板变更”由组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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