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s14 (ls14)》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熬了6年,终于可以申请个人车行,遇到一些问题请教
: 1.个人没被记点,但是靠行车的车牌有一张记点的红单
: 。该县市承办人员就坚持审核该记点要算在我的头上,
: 这样是否合理??
: 照理讲靠行车的红单是算在车行头上,合作社才算在司机头上
: 2.如果该执业县市一直无法申请过,可否去同营业区的其他县市
: 申请个人车行
: 麻烦有经验的大大能分享一下经验谈,谢谢!!
借题发问:
申请个人车行,一定要用自己的名字吗?
可以设立行号,用行号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