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 ] 好性会 性别社团补助办法

楼主: wallacew (围围安与性别大补帖)   2016-03-17 22:31:19
台湾青少年性别文教会 性别社团补助办法
http://tasdata.blogspot.com/2016/03/blog-post_17.html
中华民国105年3月17日好性会法字第1050000001 号令公布全文8条
第一条 台湾青少年性别文教会(以下简称本会)为鼓励与协助大
专院校、高中职及国民中学青少年同志社团或性别社团成
立与运作,特订定性别社团补助办法。
第二条 本补助由本会“社团年度基金”提供,经费来源为本会捐
款及性别社团相关活动结余。
第三条 申请对象:“台湾大专院校、高中职及国民中学青少年同
志社团或性别社团”,正式社团或地下社团皆可申请。
第四条 申请流程:
1. 填写本会网站(tas.bravo.org.tw)之“校园性别社团补助申请”表单。
http://tasdata.blogspot.com/2014/02/blog-post_5617.html
2. 经本会审核通过后拨款。
第五条 补助适用内容:
1. 凡符合性别平等之精神,执行过程亦不造成任何歧视或压迫之活动。
2. 举凡学术演讲、联谊聚餐、行政支出、倡议发声,或其他有
助于社团成立及运作相关活动。
第六条 补助金额:成立两年内之社团每学年得申请2000元补助,
其他社团每学年得申请500元补助。
第七条 注意事项:
1. 受补助者有完成活动之义务。
2. 若放弃活动办理,应将补助退回本会。
第八条 本办法经理监事会议通过后,报请理事长发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作者: ilike524 (524腦粉)   2016-10-10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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