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 跨性别倡议站电子报第二期

楼主: romacapri (romacapri)   2013-05-21 13:42:14
无音乐有图好读网志版http://transgenderspunk.blogspot.tw/2013/05/blog-post.html
日期:2013年5月21日 ◎陈薇真/跨性别倡议站〔文章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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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同性婚姻”与“跨性别权益”
2013年4月11日新闻,拉丁美洲的“乌拉圭”国会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全
球第12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但较少人知道,南美洲的乌拉圭其实也是跨性别议题上法律通过的国家!早在
2009年,乌拉圭立法院通过了保障跨性别者在法律上肯认自己性别认同的权益。
其架构是仿照英国《性别承认法》(2004),“每个人都有根据其性别认同而自由
发展他个性的权利,不论它在生物学、遗传、解剖、形态、荷尔蒙或其它配置的
性别状况。”意即并不强制任何手术要求方能依其性别认同获得法律承认。
恭喜乌拉圭成为“同性婚姻”和“跨性别权益”立法并进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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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3日新闻,法国成为全球第14个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今年4月23日,
历经漫长的国会论辩,法国终于迟来地通过了“同志婚姻与领养法”案!然而,
悲伤的是,如同在同性婚姻上面临激烈的保守冲突,在跨性别法律权益“性别承
认”上,法国同样也是落后停滞的,立法提案仍在进行中(最新动态在2013年1月
底为止)。其中包括:简化程序,并且避免强制将激素治疗或变性手术成为性别
法律承认的必要条件,健康权、医疗保险覆蓋,并在姓名等身份文件隐私上有所
保章(皆仍尚未)。期盼法国在跨性别权益上也能如同性婚姻通过地与日精进,
同时台湾也能早日两者都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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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新闻,美国又一州的东岸罗德岛州 (Rhode Island) 通过同性婚姻!
抱歉的是,美国是这类近况追踪中最最困难痛苦的部份了,因为是由各州分立的。
而我们薄弱微小的跨性别议题,尚没有像同志和同性婚姻一样广受理解与关注、
所以有强大的自主工作网络实力,连新闻动态都是中文翻译好的。这些在跨性别,
通、通、都没有!只有一个薄弱的敝站(英文还很烂)在进行这类工作。因此在
讯息的量与质,都无法与同性婚姻讯息的密度一样,望请海涵见谅!
据搜寻结果,东岸罗德岛州 (Rhode Island)于2012年6月,通过了包括跨性别的
反仇恨犯罪法( hate crimes bill),其中同时包括性倾向与性别认同。在西方
国家美国,直接的街头殴打流血是很常见的(而且叫了救护车还会被拒治,因为
其跨性别或性别气质)。这份法律将保障了居住、就业和公共场所。而在性别法
律承认上,尚没有资料。一份来源显示,目前还是和台湾类似,需手术又需评估。
※ ※ ※
变性人不用手术可以修改官方性别,韩国裁定规则
3月17日
【转录】“韩国首都首尔的法院3月15日作出对韩国跨性别人群来说有重要意义的
裁决,就五名跨性别者的诉讼,首尔西部地区法庭裁决说,跨性别者不必经过生理
变性手术 (有一定风险、费用昂贵),就可合法更改性别。跨性别人士常以不同于
生理性别的另一种性别身份生活,但若得不到法律承认,生活、工作中可能遭遇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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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不用手术可以修改官方性别,韩国裁定规则
(翻译 by me)
《韩国时代》报导,在首尔的法院裁定,韩国的变性人可以修改它们官方文件上
的性别,无须经由阴部转移的手术。
五位跨性男在地方法院提诉。五人中的其中一人说,他曾做过子宫切除术,但觉
得移除性器官有医疗情况上的麻烦。他已经作为男人活了23年。
这案件将能听到在最高法院可能改变韩国跨性别者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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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将实行新跨性别法:不用做变性手术即可改变性别
4月6日
【转录】“荷兰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尊重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
(LGBT)权益的国家之一,其有关立法也是其他许多国家的榜样,这是一个可以
让荷兰自豪 的事实。特别是前三个群体,他们已经能够从现行法例赋予的权益中
受益,但跨性别者的权益长期以来却迟迟得不到真正的改善,目前荷兰针对跨性
别者的立法甚至有辱人格。
现行法律
虽然跨性别者有权利改变自己的性别,但必须在符合严格的条件下他们才能改变
身份。荷兰民法规定,只有在接受变性外科手术之后,跨性别者才可改变其身份
证明。此外,跨性别者还必须使用荷尔蒙使自己不可逆转地终身不育。
有些跨性别者拒绝做在他们看来从医学角度出发没有必要的手术,也有些人不愿
被政府强迫绝育,这些跨性别人士在日常生活中时会面临歧视和不理解。因为他
们按法律规定无法按自己的性别认同和表达更改自己身份证明上的性别,在求职
面试、去政府机构和银行等处办事时,他们往往会遇到尴尬的局面。一部分跨性
别者认为,自己是被荷兰政府逼得不得不去做变性手术并采取绝育措施的。
草案
2011年9月,人权观察组织提交了一份揭露荷兰立法侵犯跨性别人士人权的报告,
这份报告在国际上引起了相当大的关注,此后,荷兰安全和司法部国务秘书很快
提出了更改现行跨性别法的草案。
荷兰第二议院本周就新的跨性别法进行了辩论。新法通过之后,跨性别人士去市
政厅户籍登记处改变性别就会容易得多。按新法规定,改变性别将无需做变性手
术,也无需经法院批准,但必须拥有医生或心理医生出具的证明。
跨性别人士
荷兰跨性别人士关系网副主席科琳娜‧范顿过去曾是男性,她曾在荷兰国际广播
电台工作多年。在近期接受《人民报》采访时她介绍说,她本人的睾丸和阴茎已
被摘除,但对她来说在接受上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她此前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她
认为对年轻人来说,被迫要求绝育是不应该的,人们不应被剥夺生育权,这有悖
个人自决权。
新法施行后,在荷兰将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现象,比如男人以后也可以怀孕生子,
这在美国也已有了先例,一名叫汤玛斯‧比提的变性男子虽做了乳房切除手术,
但仍保存了子宫,他通过人工授精已生下三个孩子。跨性别人士关系网主席卡若
琳‧范德拉赫玛特认为,这属于罕见现象,而且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得使用
大量荷尔蒙来启动子宫和卵巢,应该不会有很多人去作出如此选择的。
按荷兰法律规定,生孩子的人就是母亲,这样看来,在新法规定下,生了孩子的
男人应该是母亲。而已变为女性的科琳娜仍称自己是孩子的父亲,她说她从来都
是自己孩子们的父亲,这有时也会带来尴尬局面,比如当孩子的朋友问起他们的
父亲叫什么时,孩子们就不得不做出解释。”
※ ※ ※
■国际新闻
美亚利桑那州拟禁跨性别者使用异性厕所 违者将坐牢
2013-03-22
【转录】“据英国《每日电讯报》3月21日报道,美国亚利桑那州正考虑出台一部
新法案,严禁跨性别者使用异性厕所或更衣室,并对违法者处以监禁半年的刑罚。
跨性别者是指着装等外观上的性别特征与天生的性器官决定的性别不同的男性和
女性。他们在使用需要区分性别的设施时常常会面临尴尬和困惑,随着这一人群
日益庞大,很容易发生相关的法律纠纷。
跨性别者艾丽卡·开普勒(Erica Keppler,出生时为男性,但外观为女性)说,
如果这部法案得以通过执行,她每次使用公共厕所时都将面临这样的难题:要么
坐牢,要么暴露跨性别者的身份。她说:“大多数跨性别者都希望在公共场所不
惹人注意,然而这将会让我们变成罪犯。”
但亚利桑那州共和党籍众议员约翰·卡瓦纳(John Kavanagh)说,政府不应该
放任人们以“自我认定的性别”为依据使用公共设施。他说:“这部法律只是想
恢复社会秩序: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不应该为了少数人的爱好让多数
人不舒服。”(沈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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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新闻摘要 by me
2013年3月21日,美国亚利桑那州(Arizona)国会议员正在进行一个“浴室论辩”,
将立法要求使用公共浴室将得依照出生证明性别,否则将面临6个月的监禁。
在论辩中,有人说这是人权,不该限制一个人使用厕所的权利。有人顾虑犯罪份
子,使小孩曝露在异性存在的风险。也有人认为,这法令回归到了社会法律的基
本道理: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
而对反这种法令的人说,这将迫使变性人面对曝光的风险,因为外表打扮早已是
另一个性别;目前跨性者往往是无事,但这法令通过后将却是明文犯罪。而目前
美国许多州要改变证件性别的流程,仍然非常困难,往往要求手术,但却没有医
疗保险覆蓋,甚至有少数几州根本不允许换证。有人说“没有人应该活在当他要
尿尿时必须出示证件的世界。”
来源:
http://www.bbc.co.uk/news/world-us-canada-21870064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3/03/20/transgender-bathroom-use-_n_2914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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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众院通过跨性别平权法案
时间:2013/3/21
【转录】“加拿大众议院20日通过一项跨性别者权利法案。根据法案,对跨性别
人士的歧视将构成违法。
众议院是以149票对137票通过这项法案。在同意票中包含了16位执政党保守党议
员,其中甚至有4名内阁阁员。
这项法案被视为是对保守党的重要测试,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已经表示反
对该法案,但外交部长贝尔德(John Baird)则极力捍卫跨性别者和同性恋者的权益。
这项法案将送交参议院审核,预料也会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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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 by me
2013年3月20日,加拿大下议院批准通过了跨性别反歧视法案。经政党投票表决。
“跨性别和变性公民是最边缘化和过于频繁遭遇骚扰和暴力的受害者。”
该立法历经了下议院激烈讨论。讨论中,有人认为,草案中的词语含糊,包括
“性别表达”和“性别认同”。也有人对法案的实际保护效果抱持质疑。
也有保守立场。有同时正在提案“浴室条款”,理由是为了保护小孩和妇女在进
入公共洗手间时不受侵害。
来源:http://www.cbc.ca/news/canada/story/2013/03/20/pol-transgender-rights-bill-approv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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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佛罗里达州、北卡罗来纳、伊利诺州之后,美国华盛顿州州长英斯利(Jay
Inslee)今天将6年来通过的相关法案签署成法,华州州法往后将使用中性用词
重新撰写。诸如“渔夫”(fisherman)、“新鲜人”(freshman)等字尾有
“男人”(man)的词,将改为“渔人”(fisher)、“一年级学生”(first-
yearstudent)等中性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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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W关于婚姻注记(registrar of marriages)一案。该案主诉人W是一位已
以另一性别生活、已术后并换证的跨性女,欲与一位男性伴侣登记结婚,被理由
“不具生理生殖能力,因而不能算是婚姻中的‘女’人”,而拒绝办理。经由不
算上诉,于2013年5月13日香港终极法院宣判政府败诉。
文化因素上,由于香港的前殖民母国英国留下了《婚姻诉讼条例》,在Corbett
v Corbett案的判例中,“英国法院在该案裁定繁殖性交是普通法下的婚姻之基
要成分,因此就婚姻而言,只有生理因素才是评定某人的性别的适当准则。”
因此,不具繁殖能力的变性女,并不能是异性婚姻中的“女”性。
由此便与香港《基本法》第37条及《香港人权法案》第19(2)条皆保护结婚的权
利相互抵触。本案主要是就“抵触结婚权”的立基上,允以放宽“变性女也应
纳入婚姻中的法律女性”。而W提的“根据《香港人权法案》第14条所享有的
私生活权利”(在欧洲判例中,根据私人生活原则来打,是相当有利的点),
在本案中未被采用。
其中一面是尊重并肯认性别认同的正当性与法律效力,不应在“繁殖能力”上
打转。其二是难得是在结婚权的点上打,那香港同性婚姻应该也指日可待啊。
其三,唯可惜关于法律性别的医疗操作界线认定,“至于接受程度较浅的治疗
的变性人是否亦能符合资格这问题,本院暂不作决定。”但在判决书后半提到,
可参考英国《性别承认法》(2004)可取的程序方式,早日完成立法。
参考资料:终极法院判决书
※ ※ ※
【国际人权文件】
联合国特别专员报告,2013年2月
“ 很多国家要求变性人接受他们通常并不希望接受的绝育手术,将此作为在法律
上认可其偏爱的性别的前提条件。在欧洲,有29个国家要求变性人接受绝育手术,
方可承认其法律性别。在11个尚未制定法规管理法律认可性别问题的国家,仍在
强制执行绝育。截至2008年,美国中有20个州要求变性人先接受"性别确认手术"
或"性别重置手术",才能更改法律性别。在加拿大,只有安大略省不要求执行
"变性手术",即可更正出生証上记录的性别。一些国家法院认为,强迫手术不尽
导致永久性绝育和对身体不可逆转的改变,干扰家庭生活和生育,而且也对一个
人的人身健全构成严重和不可逆转的侵扰。2012年,瑞典行政上诉法院裁定,不
能将侵扰个人人身健全的强制绝育要求视为自愿的。2011年,德国宪法法院裁定,
性别重置手术违反了人身健全权和自决权。2009年,奥地利行政高等法院也坚持
认为,将强制性的性别重置作为法律认可性别认同的前提条件是不合法的。2009年,
欧洲委员会前人权事务专员指出 "[非自愿绝育]要求明显违背了尊重个人人身健
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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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Hammarberg
欧洲委员会前人权事务专员议题文件,〈人权和性别认同〉,2009。(摘译 by me)
“性别认同是生命最根本的一个方面。一个人的生理性别通常在出生时被分配,
且从那时开始成为社会和法律事实。[..]另外一些人,问题因为他们天生对自己
的看法是和出生时被分配的生理性别不符合的。这些人被称作“跨性别(transgender)”或“变性人(transsexual)”,而这篇论文关于这一群人。
跨性别的人权境状已经长期被忽视和忽略,虽然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严重的且仅有
这群体特定的。跨性别经历了高程度的歧视、不容忍和赤裸裸的暴力。他们的基
本人权被侵犯,包括生命权、生理完整权和健康权。
[..]
性别认同概念和性别表达形式这两者在日常生活中是理解跨性别所面临的人权问
题的重要元素。不幸的是,在一些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成员国的
法律框架中,把性别认同分类到“性倾向”底下,这是不准确的,因为性别认同
和性取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性取向应该被理解为每个人深刻情感、爱慕和性吸
引力的能力,与不同性别、相同性别或一个以上性别(异性恋、同性恋和双性恋)
的亲密和性关系。此外,许多国际和国内的医疗分类强加了心理疾病诊断在跨性
别身上。这种诊断法可能成为跨性别充份享有人权的障碍,特别是当它被用来限
制法律行为能力或选择医疗待遇〔注:即换证或使用HRT和S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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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性别认同是否受到《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的保护?
“如果它〔公约第8条〕被解释成变性人的个人发展和与身体和精神上安全的权益
被排除在外,那么保护和尊重人类尊严与人类自由将是失掉它的含义的。虽然第8条
并没有包含如自我决定(self-determination)的权益,在Van Kück法院的澄清
中,这将违背了《欧洲人权公约》,没有把一个人定义自己为女性或男性的自由、
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自我决定的本质。更改姓名与官方问题的议题,反映了性别
重置(gender reassignment)因此得到了关涉于私人生活方面的权益,根据第8条
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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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迅] 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在2013年4月25日发表一份暂时报告,
措辞反对胁迫不可逆的绝育和阉割构成严重侵犯人权和尊严。胁迫(coercion)
指缺乏自由和知情同意的程序,令人连到欧洲(不只是纳粹德国)的优生学。
另外,也特别提到,医生偏见、歧视、无知和家长式的态度(paternalistic)
也需改善,转以尊重自由和知情同意,借由人权教育。这份报告来自瑞典的参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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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破的翻译练习,
 一篇近日在国际会议中关于性别承认(gender recognition)议题重要性的发言演说。
翻译来源:http://transgenderequality.wordpress.com/2013/04/17/report-from-the-conference-on-the-rights-of-lgbt-people-in-europe/
【翻译】“这个下午我想勾勒我们的讨论,(有关)性别承认及其连结到的基本权利。
由国家指认一个人的性别,是日常生活中持续的存在。对大多数经历来说,也许
是良性的而难以被注意到;但对数百万计的跨性别人们而言,它是任何时候焦虑、
羞辱与恐惧的源头,因为我们的官方文件和记录显示了和我们核心个人认同不同
的性别。这意味着,像我这样的跨性别女性,必须显示一个男性的性别标记,例
如当她寻求如下的时候:
 ‧申请就业
 ‧注册入学
 ‧开立银行帐户
 ‧旅行
 ‧申请公共福利
 ‧或甚至在危急中寻求帮助
缺乏性别承认并且永远在错误性别标识的文件中,不只是在众目睽睽和往往是脆
弱的情况下的个人“显露”;它不只使一位跨性别推向在每一社会和经济生活部
份的边濒;比这些都还更多。缺乏性别承认也导致了,如果向每个我们所遇到的
人表达这污蔑的讯息,即我们不是如我们所说的所是,并暗示了我们核心的认同
是一种欺骗,会遭致忽视或轻蔑。现实上,缺乏性别承认突显了(处在)次等社
会状态的标示。
对个人生活的整个影响很明显。在美国最近的一项调查,有三分之一的跨性别人
士没有反映他们认同的官方文件,而有二分之一是混合性别标示的记录。有百分
之四十的人在至少一次场合中受到骚扰,当他们呈现与他们性别认同不吻合的身
份证。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在至少一次场合被要求离开职场场所,当他呈现出不协
调的身份证时。一份30人的跨性别者报导,它至少在一个场合遭受到物理攻击,
当它显示出不协适的身份证号。总体而言,这些没有官方承认性别而面临的高比
例就业和住屋歧视数据是来自美国,但这些影响相似且经常更极端的世界各地。
因此,缺乏性别承认、和对跨性别人士的歧视和暴力,(两者)是不可分割的。
在许多美国司法管辖区和欧洲国家,性别承认的障碍(门槛)有很多形式。在有
些地方,它采取完全拒绝承认从原生被指派性别的改变,因此所有的跨性别人士,
无一例外,必须经受不断被驱赶出去、侮辱、污辱和脆弱的整个生命。在有些地
方,性别承认是由法官或其它官员自由裁量权,受个人偏见影响,且往往是基于
侵犯去查询个人生活的每个方面。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域,强制性的手术要见仍然
是常见的,替代于对个人的支持,在多样的医疗决定上(不是)基于个人的需要
和价值观,强加经常是不想要的、不必要的,有的甚至是禁忌的医学程序。虽然
获得医疗保健对所有人来说是至关重要,不想要和不需要的程序违反了身体的完
整性,往往造成非自愿的绝育、付出价格花费(方能)行使它重要的权利。
在这么多人的这个领域,我们必须认识到,看似常识性的做法,在实际上可能和
尊严、隐私、平等和自我决定的基本权利,是不相一致的。我希望我们今天的讨
论,将照亮了性别承认作为在任何关于LGBT者人权议程中的一个紧要部份,以及
intersex者也受这议题和其它我们讨论议题的影响。”
---
GATE(Global Action for Trans* Equality)发表关于2013年国际不再恐同/跨日
的声明 (摘译中文 by 跨倡站)
来源网址:https://www.facebook.com/globalactionfortransequality/posts/521993874503532
首先提到除了反对同性恋恐惧和跨性别恐惧的暴力,特别地,也反对所有这些暴
力的形式--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性别表达(gender expression,
即台湾词用的性别气质)与身体多样性(bodily diversity)。
好字!“ bodily diversity”--身体多样性,(嗯比我用的"生理多样性"好)。
它意指尊重intersex的生理/身体状态,也包括如transsexual进行医疗性别转换
时的生理/身体状态。这些确实是IS和TS,特别受歧视--尤其是亲密关系上,
即使是在同志社群中也不例外--的核心术语原因。
接着,GATE提到,我们高兴于在不同的国家经由各地跨性别运动者的努力,使
trans的议题在各区域各国际人权网络的法律和社会状态,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但是,GATE特别提醒,以下这些加重交织弱势的原因:贫穷、种族歧视和仇外心
理(请参阅近日的台湾与菲律宾渔民事件),以及各种机构的暴力(包括学校、
医院和法院);精神病学系统;缺乏性别法律承认(gender recognition)和转
换的医疗资源,以及一些不能拒绝的要求限制,如〔性别转换需强制经受〕绝育
以及精神科诊断。也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来因应对 trans的暴力。这些情况又
和全球化交织,形成针对跨性别和性别多样(gender-variant)的儿童、青少年、
性工作者、移民人口和在 HIV/AIDS生活中的人的特殊暴力。
GATE最后感谢今天世界各地的trans的运动家(activists),每天忙于改变我们
生活的世界,根除跨性别恐惧、同性恋恐惧与所有一切的不公正。
※ ※ ※
【文章】高风险处境分析--经济边缘风险处境的交织因素
社群中有一大群人,是无直接经济问题的。有的是性别转换已经过来、已经累积
了相对足够的性别资本足以因应社会(不论有否换证)。有的是有专业背景或科
技业、因而能降低经济收入风险。有的是至少有个大学学历。有的是得到原生家
庭父母支持,至少能在经济安然的情况下,完成学业、性别转换与初入社会工作
这阶段。
但社群中也有另一很大群人的境状,是直接面对长期处在经济边缘风险。本文的
目的,是针对这些因TS性别转变阶段、又处在长期经济边缘的典型情境,做因素
分析,以裨找到解决之道。
并不是“TS就会没工作”“社会歧视TS”这类抽空的说法。但也不是“找不到工
作,是你自己有问题”另一边。在实际中,会产生直接风险情况,往往是典型的
跟多重交织因素有关。
交织一:性别资本尚低
性别转变期间需要一个时间的光谱,才能累积到稳定足以以另一性别日常公共场
所生活。而以另一性别工作面试与职务,又是最高的挑战(应该说、工作这关过
了,大概主要都过了)。但以另一个性别身份的资本,是需要一段时日累积的,
包括摸索、装备、姿态、声音与日常累积。而这段转变期间,也是TS最缺乏资源、
又面临到最高社会和家庭冲突风险的时候。而刚开始性别转换期间,最直接的,
如果你没有原生家庭经济支持(与家人闹翻)、也没幸运地有伴侣经济支持,已
经是得经济独立的情况下,在因性别转变而尚未建立新的另一性别足够性别资本
时,短时间内会面临到直接的经济困境。
交织二:高中职以下毕(或早已因性别身份在校园里早已冲突而中辍),亦无专
业背景
交织三:尚未建立"自己适合走哪一行"的经验与资本
有的人在转变前对从事某一行已经有了底子,就相对地能稍微减低性别转变时的
工作停摆风险。但社群中,因性别转换而面临直接经济与无工作风险的案例,都
是因为除了性别转换因素之外、个案尚无工作经验,对"自己要做/适合做哪一行"
经验较低。如果是一般性别人,至少是无性别风险地至少能谋个打工温饱。但如
果是TS正卡在性别转换因素中,又交织了就业媒合经验较低,也会直接地面临
"走哪撞墙"的境状。
交织四:年轻。尚在青春期。
交织五:与原生家庭冲突太大、暂时离家、经济得独立
针对组织或助人工作立场的建议:
1.鼓励个案至少完成高职毕学业。
2.帮助个案找到“适合他/她的行业职务类型”。有的个性喜与人互动,适合服务
业、餐饮业、业务等(T或FTM为多)。有的适合行政,虽然薪水不多。有的个性
适合单调稳定作业员,只要能cover性别问题即ok。有的....。(其实风俗业也有
特定生态,也有适合与不适合问题。不是每个想做的都能做,也有背景条件。)
找到合适的行业职务方向是重要的,它能增加媒合率,降低失败率,尤其往往TS
因性别身份--经常会把失败原因归于TS身份上,然后恶性循环XD
3.如果个案是明确想走"以另一性别生活"的类型(虽然承担较大风险),建议个
案在日常生活、校园或职场中,已经累积足够的另一性别资本了,再回去原生家
庭重新建立关系。这时会比较有筹码,至少有工作、也证明"以另一性别 也能好
好地活下去",降低父母不安疑虑。
4.向个案说明,以原生性别、中性、另一性别或双重生活型态生活下去的利弊得
失与眉角,由个案判断,如何在至少经济状况允许下,渐近目标地一步步转到
她/他性别稳定的生活型态。
---
【文章】变性群体的就业处境:转变历程(transition,从原一到另一性别)
与阶级(class)
由于变性群体会历经转变历程,在不同的转变阶段,就业处境也有所不同。有的
尚在转变初期、尚以原生性别在职场生活,会面临得在就业期间转变外貌穿着、
而有职场接纳度的挑战(或只能继续压抑,无法转变)。有的尚在转变前-中的
中性,维持中性策略的跨性男类似女同志踢(butch)的处境,辛苦限制但仍有
空间;而跨性女则会遭遇“两边不是人”,即应征职务偏向女性的,会得到
“我们不缺男生”,应征职务偏向男性的,会得到“我们不缺女生”。而在转变
中-后期、已经以另一性别身份日常生活的,有较多条件有机会直接以另一性别
身份在职场工作,但仍面临到证件性别尚未更换、得向上司与职场环境进行友善协商。
而在阶级方面,因各方面条件差异,变性群体在就业情况中呈现两极化分布。具
专业技能、理工科或受高等教育的个案,较能克服性别转换的弱势条件,经济相
对稳定。一般教育背景和劳动条件的,容易长期处于工时高、低薪而只足够支付
生活开销的穷忙循环,并因性别身份而升迁不易。而又处于高中职教育条件以下
(经常因校园霸凌而中辍)、乡村、离家又年轻的变性人,往往因性别资本尚低、
而长期处在失业、间歇性、非典型工作或性工作等社会边缘底层的人身安全和经
济状况高风险之中。
总地来说,变性人其性别认同不一致,确实承担较高社会风险的其中一项因素。
应增加对性别认同不一致因素和转变历程处境的理解,并优先关心转变初期的性
别资本尚低和社会冲突高,以及交织多重弱势的典型情况,提出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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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校园生活的跨性别青少年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报告(2011),“孤立和污名造成忧郁和其他健康问题,
促成逃学、旷课和儿童被迫辍学,在极端情况下,还导致企图自杀或实际自杀。”
教育是一个人脱离贫穷、工作条件与自我实现的途径,而校园环境也是青少年/女
(teenager)理解外在和自我、人格社会养成的重要历程。对社群中的跨性别青
少年/女,在校时期也是自我探索与转变性别的重要阶段。获得成长、或是受到
来自外在社会的伤害,往往也是难以预测。在社群经验中,转变中-后会逐渐得
到来自周遭的正向反馈,形成良性的循环而自立茁壮。改善在校时期的环境、让
跨性别青少年/女得以顺利渡过转换阶段,是格外重要的。
跨性别青少年/女往往因自己与别人不一样,而对世界感到格格不入与孤立(isolation)
。因讯息缺乏与封闭,也难以见到”有同类存在”,许多性别不安的青少年/女
感到不知如何实现以自己自在的性别过生活,而笼罩在绝望感中。有的会自我保
护,在同学人际的社交上处于低调、保守、距离与退缩,影响学业和在学生活无
法和平常人一样,如避免体育课、团体分组报告、社团或过夜的系上活动。
证件上,尽管台湾各大专院校的学生证和学号多半已无呈现性别,然而学籍登载
的性别注记仍牵动教师手上的修课学生名单、图书馆等任何在校生活的系统,以
及毕业证书发放与更换的性别与姓名更换记录,增加曝光风险,使变性学生多半
得避开。空间上,公共洗手间、校园宿舍和体育设备的性别区隔也增加变性学生
的日常焦虑。
穿着限制上,以高中职以下仍较限制。实务中多半需要获得精神科“性别认同障
碍证明书”、协商获取老师和校方的认可,方尚能穿着自我归属认同性别之制服。
即使同学和老师普遍接纳,校方考量“其它家长压力”,仍对性别转换的学生有
不合理对待,如要求出柜原生性别或限制使用洗手间。
遭遇直接暴力上,社群叙述中经常包括霸凌、人际排挤、眼神排斥、“好恶心哦
 变态”等歧视言论。而直接的人身攻击,在高中职以下更频繁发生,包括脱裤
子检查性别的仪式、嘲讽地触摸胸部等。另有许多个案表示,在转变初期中都曾
遭遇到因原女女同学的不了解而被控性骚扰。这些经验都会使个案对他人和自己
的信任、接纳、评价和亲密连带,留下难以抹灭的伤害。
不少大学院校的个案,有因无力顾及课业而不断休学、转学、不断重考入学或被
中止学业的状况。而更缺乏资源的高中职以下,因为校园普遍官僚保守和团体生
活,非常多的朋友在国中时期即已中辍离校,无法完成本国就业环境的基本高中
职学历。《日惹原则》原则16认为,“确保每个人--包括已经在教育系统内受
过这种形式歧视的成年人--都能获得终身学习的机会和资源,不受基于性倾向
和性别认同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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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rahsphobia--纪念20130517国际不再恐同日
明天游行前夕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IDAHO,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and Transphobia)。虽然这类国际订的日期较缺乏本土在地的根,
但还是趁机来机会教育一下
大家认得“transphobia”这个字吗?它和homophobia一样,来自弗若依德某某
恐惧症的术语。以往在Freud或较有疾病科学的意味,但后来转用在运动和政治
中,泛指这类歧视的同性恋现象。homophobia通常译为同性恋恐惧症,transphobia
则译为跨性别恐惧症。
那么,homophobia和transphobia一样吗?直同对同志友善的异性恋,就对跨性
别接纳吗?同性恋就对跨性别接纳吗?--如果transphobia和homophobia是一
样的,那它就不用被另列成一个字、并且同时摆置了。
对跨性别的恐惧、无知、误解、排斥和歧视攻击,通常因性别认同与原生性别不
一致(gender identity)、或性别气质/性别表达违异于原生或一般社会性别形
象(gender expression),通常作用在各样跨性别群体身上,而作用在跨性女、
跨性男、扮装、"太男性化的踢"、娘、酷儿等运作方式也各有所不同。MTF通常
因原生性别男性和转换而被歧视(尤其来自原生女性)、FTM则被视作"怪物",
而娘和酷儿等在一般社会和主流男同志社群中都是被transphobia的一群。因此,
除了“不再恐同”的性倾向面向以外,“不再恐跨”的尊重性别认同与原生性别
不一致的朋友、和性别表达多样化的朋友,也格外重要的,因为它不仅在一般社
会中受歧视,在主流同志社群中,各式trans不受理解和接受而遭受歧视和排除
的情况也更加剧烈。另外,也有另个字,叫biphobia。我想,双性恋者在同志社
群中的处境,对这字应该也格外感到贴切。
homophobia,transphobia,biphobia。
不再同性恋恐惧,不再跨性别恐惧,不再双性恋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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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13年5月17日国际不再恐同/跨日,跨倡站关于台湾泛跨性别群体目前
主要处境的简短声明
1. 因性别转换因素而又同时交织多重弱势的情况,仍然悲伤地非常普遍、广泛、
长时间存在与危急。包括与原生家庭冲突而离家、青少年(teenager)、中辍无法
完成高中职或国中学历(经常因在校生活早已不断受到性别欺凌而被迫离校)、乡
村、无学历和专业背景、又加上性别转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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