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改造或制作玩具枪有罪吗?

楼主: limil (......> <.......)   2018-02-16 17:28:43
先说好,这里说的完全是[非火药动力]的玩具枪
改造或制造有罪吗?
发射金属物有罪吗?
枪管是膛线管有罪吗?
以上只要不超过动能焦耳数,一律没有罪。
枪管部分如果是膛线管,材质是真枪材质……可能有构成零件罪。我当时非真枪材质,所
以发还。
射出物这点我认为争议很大。
因为生存玩家都是打BB弹,但是XX曾经出AB弹。
这个即使是没有超过焦耳,但是一样具有庞大的杀伤力。
有疑问欢迎发问,有法院困扰也可以找我讨论。
我知道的一定帮忙。
我比较希望推动玩具合法,没有焦耳限制。
违法一律真枪法办,真枪罪刑可以再提高。
这样才有进步空间。参考。
作者: rooter (rooter)   2018-02-16 21:09:00
不可能没有焦耳限制吧,没限制高到一定程度还是会伤害人
楼主: limil (......> <.......)   2018-02-16 21:29:00
台湾黑枪比玩具枪更多。这样一来检警认真抓真枪,歪脑筋就不会动到玩具身上了。有位高阶单位我请教过,为何抓玩具枪。因为风险小,业绩一样。这样懂了吗!
作者: Swallow43 (绝对领域命者)   2018-02-16 23:30:00
业绩重点在于检察官有起诉
作者: g29186280 (神之轨迹)   2018-02-17 13:33:00
关于L大提到仅用焦耳数判断,个人持保留态度,建议参考前阵子APS M870的判决内容,在军火酷有,其中关于击发机构的认定十分值得参考。L大的实际经验很宝贵,但是为94年的案件,而实务见解是会演变的,个人建议还是上司法院的网站查查近年,较为保险
楼主: limil (......> <.......)   2018-02-17 14:08:00
判决书的内容真的也仅供参考。台湾可以检测杀伤力的单位分别是警政署,法务部鉴识科。以及第三单位,这个第三单位可以自选的研究单位。我的其中一个玩具例子是这样,因为击锤无法固定在后,鉴识人员利用气体阀门开关来测试,而超过法定焦耳数。这样测试无法构成杀伤力。因为没有构成扳机敲击撞击部分如果是属于火药枪撞击部分,这样是有争议,可能有零件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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