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讨论有人提到阿蝙拿到的证据能不能用的问题
小弟觉得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基本上除了之前的局长蝙外 蝙蝠侠绝对不是公家机关 所以法律规定的证据取得的方法
能不能用在身为平民的蝙蝠侠身上呢?
撇除掉蝙在取证过程中会有的打人逼供啊 骇别人电脑啊等等违法行为不谈(那部分会另
外有官司)
证据本身假如依台湾法院见解的话 原则上是可以用的 但有个例外就是 以暴力胁迫手段
取得的话就不能用(美国法小弟就不熟了 需要神人补充)
这边说不能用并不是因为暴力不好暴力违法啊等等理由 而是在暴力下取得的证据 我们很
难去相信他是真的
如果今天你看到有个人把另一个人打成猪头后让他坦白他有偷钱 你是法官你也不可能把
这个当成证据判他有罪吧?就算他说出藏钱的地方 谁知道那是犯罪来的黑钱还是他自己
的私房钱啊
就算证据不是阿蝙用暴力手段拿到的 还有另一个问题 如果坏人主张证据是假的怎么办?
一般情况会请取得证据的人出庭说明 这个证据是怎么来的所以是真的 但阿蝙能出庭吗?
就算可以 法院会信一个蒙面人的话吗?如果会信 那黑道干嘛不找个肌肉男扮成阿蝙出庭
就好?
所以依照这个脉络看下来 阿蝙取得的证据大概都是不能用的... 然后以高谭检警的腐败程
度 大概也是不会蒐集什么证据 既然这样 黑帮大老们因为证据不足 一下就被放出来不然
就是无罪也是很合理的情况了
所以说几十年下来 被关进监狱最多的恐怕是阿蝙巡逻过程中随手打飞的现行犯小混混吧
真的够大条有犯罪计画的 就算阿蝙成功阻止恐怕也是没有证据然后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