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apolo (trashbiker)》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33118
: 之前沸沸扬扬的事件,逆向撞死骑士竟然还有缓刑,缓刑结束就没前科了,以后骑车在路
: 上更会感到心惊胆颤QQ
所以别只看媒体,媒体是属于守门人角色
媒体说的内容一定都是经过挑选、审稿后的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SLDM,111%2c%e5%af%a9%e4%ba%a4%e8%a8%b4%2c48%2c20220902%2c1
缩网址
https://reurl.cc/Dmjl4Q
法院判决: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审交诉字第48号刑事判决
台湾高等法院111年度交上诉字第243号
检方起诉:
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111年度调侦字第798号起诉书
以下部分引用判决书
三、论罪科刑
㈠核被告伍晓萍所为,系犯刑法第276条之过失致死罪。
㈡又被告于肇事后留在现场,在具有侦查犯罪职权之机关或人员发觉其前揭犯行前,即
向获报前往现场处理之员警坦承其为肇事之人乙情,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
事人自首情形纪录表在卷可稽(见111年度侦字第3775号卷第165页),其于有侦查犯罪
权限之机关或人员知悉其犯罪前,主动向员警自首,嗣并接受裁判,符合自首之要件,爰
依刑法第62条前段之规定减轻其刑。
㈢爰审酌被告驾驶动力交通工具上路,本应小心谨慎以维护自身及他人之生命身体安全
,竟因驾驶自用小客车逆向行驶之过失,肇致本件车祸事故发生,致被害人刘嘉豪因遭受
严重撞击而于送医急救后不治身亡,并造成告诉人即被害人父亲刘坤勇、被害人母亲吴美
娥受有天人永隔、无法回复之伤害,实属不该,应予非难,衡以被告犯后始终坦承犯行,
非无悔意,然因与告诉人刘坤勇及被害人母亲吴美娥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迄未能达
成和解,又其无前科,素行良好,有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在卷可按,暨考量其本
案之过失程度、情节,及自陈国中毕业之教育智识程度、目前无业、已婚、无需扶养家人
之家庭生活经济状况(见本院111年度审交诉字第48号卷111年8月5日审判笔录第6页
)等一切情状,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
据上论断,应依刑事诉讼法第273条之1第1项、第299条第1项前段、第310条之2、第454条
第2项(依刑事裁判精简原则,仅记载程序法条),判决如主文。
本案经检察官王碧霞提起公诉,由检察官李清友到庭执行职务。
中 华 民 国 111 年 9 月 2 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 陈秀慧
看了完整的判决书
简单来说,就是对方可能有找律师问过之后该怎么说,
检察官才会声请简式审判+法官考量他无业、教育程度不高,所以才会判缓刑
首先
刑法第276条过失致死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以下罚金(本刑)
再加上
被告伍晓萍自首,符合自首条件
第62条
对于未发觉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减轻其刑。但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
及
依57条
法官可能看他无业、国中毕业教育智识程度,所以把这个作为科刑标准
另外查了被告的车籍资料,发现他在事故后3天的111年1月28日办理补照,8月1日办理报废
照理说A1事故保险公司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理赔下来办理报废,至于名下是否有财产可以拿
来赔对方家属还是直接脱产让对方家属拿到一张债权证明挂墙壁,这就要看对方心态了
但说实在话,社会上这种人很多,双手一摊说没钱赔你的更多
嘴上说无业,但更多的都是领现金的居多
所以车体险+驾驶人责任险非常重要,至少让保险公司法务去找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