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本CB650R/CBR650R全马力风波

楼主: d78965 (囧龙)   2020-11-23 12:02:07
部分恕删
※ 引述《huchu ( )》之铭言:
: 但今天卖方提出了一个销售方案(1万2加购全马力电脑) 并且也与消费者缔结买卖契约
: 履行契约内容是交易的基本
: 如果因为法规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致无法履行
: 除了退还本来就该退的费用外 卖方基于商誉、顾客满意、道义等
: 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应该是无可厚非吧?
直觉从法律上来理解的话,“只”有退费的问题其实不大。
前提事实:契约内容为车+12K买全马力电脑的销售方案
Q1:契约的必要之点为何?
Q2:未能履行全马力电脑的部分是否构成瑕疵?
Q3:消费者损失为何?
Q4:若未能履行全马力电脑部分,可否主张解约?
其实这几个问题有点环环相扣,
这类型的契约,其实重点还是在“买车”本身,必要之点当然就是车子的交付跟价钱,
至于全马力电脑就是“配件”而已,大概可以想成改装品的性质。
没办法给你,是不是违约?是
但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能因此解约吗?
如果今天“几乎所有的社会一般大众”对这类买卖的理解都是
“如果没有这颗电脑,根本没人会买这台车”
或者
“如果没有这颗电脑,这台车根本无法使用”
那就有机会主张撤销意思表示或者解除契约
但我初步认为不是这样啦,假设加3K买行车纪录器,你不会说没行车纪录器就能退车吧?
再来看消费者的损失是什么?
除了那12K以外,还有更多损害吗?车子有瑕疵吗?
所以法律上你要主张12K以外的东西,我是觉得没什么机会啦,
但如果你说法律以外的“消费者感受”,那当然双方要怎么谈都自由,
你可以说“他这样做让人感觉很差”,但不能说“除了12K以外他必须要多赔”
大GUY 4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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